股东会召开的形式都有哪些
股东有哪些形式及权利?他们可以如何影响公司经营?
谢邀,股东的形式有哪些?这个我不太明白提问者的意思是什么,但是目前来看股东存在的形式无非就是显明股东和隐名股东两种形式。而股东的权利主要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
所谓自益权:是指股东以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为目的的权利,易言之,股东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其虽往往体现为经济利益,但并非限于直接接受金钱的形式。此种权利主要包括股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新股认购优先权、退股权、股份转让权、股东名册变更请求权、股票交付请求权等。
所谓共益权:是指股东以参与公司经营为目的的权利,或者说是股东以个人利益为目的兼为公司利益而行使的权利,该种权利行使所获得的利益使股东间接受益。此种权利主要包括表决权、代表诉讼提起权、临时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临时股东大会自行召集权与主持权、提案权、质询权、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无效确认请求权和撤销请求权、公司合并无效诉讼提起权、累积投票权、会计账簿查阅权、公司解散请求权等。
但需要提醒的就是:股东的自益权和共益权是相互交织的,并不存在明确的界限。而股东正是通过行使股东的上述权利来影响左右公司的经营,例如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对于其他事项由公司章程另行做出规定,未有规定的按照代表二分之一的表决权股东通过即可,所以股东如何影响公司的经营问题,由此均能找到答案。
以上答案仅供参考。
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有哪些通知方式?
中国 《公司法》规定,临时股东会可在5种情况下召开:
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时;
3、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认为必要时。
扩展资料
临时股东会议是股份公司根据需要而临时召集的不定期的全体股东会议。可因董事、监事或持有规定股份数量以上的股东要求而召集。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法定事由为: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提议;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
股份有限公司在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至19人。所以,董事会成员一旦少于5人,公司就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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