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案自首的认定部门是哪个

法律知识 2025-08-23 8
今天给各位分享投案自首的认定部门是哪个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投案自首的认定部门是哪个进行详细列举解释,一起来了解下吧!
  1. 投案自首的认定标准
  2. 主动投案与投案自首有什么区别?

投案自首的认定标准

犯罪嫌疑人可以自首,自首成立的前提是在公安机关或者是检察院没有采取强制措施之前,或者是没有发现当事人的犯罪行为之前,或者是发现了当事人某种犯罪,而没有发现另一种犯罪,对没有犯发现的犯罪等,主动投案的认定自首。这是自首成立的条件。自首要求认罪,如实交代犯罪情节,愿意接受处罚,如果案件有同案人应该把同案人的情况交代清楚,具备了这样一些条件,那么就可以确立自首了。

感谢邀请。投案和自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投案,是主动到案的意思,按情况的不同,可分为自己到案、电话投案、亲属送其到案等等;自首,更有意义,其标准只有两点:一是主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包括司法机关掌握和没有掌握的所有犯罪事实,也包括所有参加犯罪同案人的犯罪事实!……当然,这里面还有很多细节,非法律专业人士是难以准确把握的!

主动投案与投案自首有什么区别?

主动投案和自首没有区别,两者均是指违法或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自动投案和自首的区别在于,自动投案在前,自首在后,自动投案是指犯罪行为没有被发现,罪犯出于本意供述犯罪行为。除此之外自首包括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种行为。主动投案与自首的区别主要就是概念不一样,主动投案并不代表着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的情节,因为犯罪嫌疑人在主动投案之后,如果没有如实供述整个犯罪情节,在法律层面上来讲犯罪嫌疑人也不构成自首。所以,自首一定是建立在犯罪嫌疑人有主动投案的基础上。

主动投案自首的话,是证明犯罪人在犯罪后很快就意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希望通过自己主动投案自首,能取得法律上最大的减刑,而投案自首一般会是在家人或者警方的劝说下,自己才意识到错误,为了不将错误继续走下去,选择了投案自首,两个是视情况减刑的时间不同

主动投案与投案自首,二者都是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后主动向相关机关承认自己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

二者的区别:

主动投案者没有完全完整地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或过程。

投案自首者完全完整地交待了自己的罪行。

主动投案行为是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投案自首行为是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

区别:

(1)定义不同。投案是指自行前往司法机关报告作案情况。自首是指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2)时间不同。投案在前,自首在后;

(3)处罚的程度不同。自首的会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是仅投案不能从轻减轻处罚。

自动投案是指罪犯出于本意,向公安机关承认犯罪事实,自首是指犯罪案件被发现,尚未查清事实的情况下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自动投案在前,自首在后,自动投案是指犯罪行为没有被发现,罪犯出于本意供述犯罪行为。

自首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犯罪人自动投案。指犯罪事实或犯罪人尚未被发现,或者已经发现犯罪人但未采取讯问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犯罪人主动向司法机关承认自已实施了犯罪并听候处理的行为。对于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的其它罪行,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的行为;

2、自动投案的目的是向司法机关坦白自己的罪行。因此,投案后必须自动直至司法机关对其进行多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后才被迫交代自己的罪行;

3、犯罪人必须接受国家的审判。

自首量刑的原则

(1)自首的时间。犯罪人投案自首的时间早晚,说明其悔悟时间的早晚;同时也说明了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性的持续状态长短。

(2)自首的原因及动机。犯罪人犯罪之后的认罪、悔罪、悔改心理是自首动机的三大要素,悔罪态度好的情况下,投案自首的,也说明了其悔悟的程度,量刑时也要考虑;

(3)交待罪行的情况。交待罪行是否彻底,是否主动,也说明了投案者是否是真心悔悟的;

(4)犯罪分子有无主动表现。这四大情节,审判人员在量刑时一定要注意的。

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从轻、减轻处罚,如果法院审理案件之后,发现自首者的犯罪较轻,还有可能会免除处罚。故此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又想降低处罚的公民,可以在犯罪后及时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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