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执行人唯一住房被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知识 2025-08-29 1
今天给各位分享被申请执行人唯一住房被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被申请执行人唯一住房被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进行详细列举解释,一起来了解下吧!
  1. 原告可以在申请再审的同时申请强制执行吗?有什么条件?
  2. 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要求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应该怎么办?

原告可以在申请再审的同时申请强制执行吗?有什么条件?

可以。法律根据是: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

对有给付义务的生效的法律文书,权利人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对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和判决书,当事人有权申请再审。

以上权利,诉讼法尤其是民事诉讼法有明确规定。那种认为申请再审就不能申请强制执行的看法,是想当然的,缺乏法律根据。其实,从情理上看,申请再审与申请强制执行也并不矛盾,比如,原告人对给付赡养费的判决,认为数额太低,提出了再审请求,这并不妨碍其申请强制执行现有数额。

另外,从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到法院决定再审与否,有三个月的审查期。即使法院审查后决定再审,对有些案件,比如四费一金一报酬案件,也可以不裁定中止执行。何况,中止执行和申请强制执行是两码事。

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要求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应该怎么办?

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要求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应该怎么办?

民事案件立案后,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判决。

人民法院将《民事判决书》送达给原被告双方后第二日起十五日内双方皆可上诉于上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生效后,胜诉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人民法院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要求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或线索)。

一般来说,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应该略知一二。假若不清楚,申请执行人应该在执行立案前作出调查与了解。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另外,申请执行人(外地的)可以聘请律师服务于自己,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予以查询,如果有些情况自己无法查到(如行政机关等),亦可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予以查询。

申请执行人亦可向社会广泛有奖征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做到“有的放矢”即会事半功倍。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及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一份。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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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包括被执行人名下的动产与不动产。如果法院对被执行人没有可执行的财产,那么这个时候法院会要求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

遇到法院对被执行人没有可执行的财产的情况,申请执行人是最无奈的,关键是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掌握多少,事实上这个难度比较大,法院有完善的查控系统,作为个人来说,就比较难了,尽管这样,也要想尽办法去了解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包括被执行人的生产经营情况,能向法庭提供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院会跟据执行措施帮助申请人要钱。

即然申请了强制执行,那债权人肯定要告诉法院,要执行什么,是财产,还是房屋?还是股票?还是车辆?

所以法院要问债权人:即然申请让我们强制执行,我法院执行他的什么?封他的房子还是封他的帐户?请提供财产情况!

债权人提供了,法院会依法查封;

债权人不能提供,法院会在网上查询债务人的财产情况(只能查本地区的财产,不能查到全国。比如在江苏的案件,债务人在北京买了房子,网上就查不到)。

查不到的话,几个月或半年以内,终本。不再为此案费心,办案人员去办别的案子。

当然,法院还会说:现在查不到债务人的财产,一但你债权人知道了对方财产情况,可以随时上报,查封。

所以,法院让你提供,你就得提供。提供不了,法院也没法执行,更不会抓住他强行逼供。所以要依法办事。

就是这样。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被申请执行人唯一住房被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