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的概念是什么
什么是诉讼调解?
诉讼中调解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司法机关介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达成协议,以终结诉讼活动的一种结案方式。
根据诉讼进程的不同,调解又分为诉前调解和诉中调解1。 诉前调解主要解决双方依靠协商解决纠纷的情形,而诉中调解则是在诉讼程序中进行的调解,由司法机关主持,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以达成调解协议2。 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发生与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
诉讼调解是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通过第三方中立人的介入,帮助当事人达成互利的协议,避免进一步的法律诉讼。在诉讼调解中,中立人通常是经过培训和资质认证的专业人士,如调解员、仲裁员或法官。
诉讼调解通常在以下情况下使用:
法院指定: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参与调解,以寻求解决纠纷的和解方案。
双方同意:当事人自愿选择诉讼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方式,并签署调解协议。
法律要求: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法律规定在特定类型的案件中必须首先尝试调解。
诉讼调解的过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选择调解人: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调解人,或者由法院指定。
召集会议:调解人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一起,进行面对面的会议或电话会议。
介绍过程:调解人会向当事人介绍调解的过程和原则,并确保双方了解和同意参与调解。
双方陈述:双方当事人有机会陈述自己的观点、利益和需求,以及对纠纷解决的期望。
协商和讨论:调解人会引导双方进行协商和讨论,以寻求共同的解决方案。调解人可能会提供建议和中立意见,但不会强制当事人接受。
达成协议: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调解人将协助起草调解协议书,并由双方签署。
履行协议:一旦达成协议,双方应按照协议的条款履行义务。
诉讼调解的优势包括:
节省时间和费用:相比于长期的法律诉讼过程,调解通常更快速和经济。
维护关系:调解可以帮助当事人保持或修复彼此的关系,避免进一步的敌对和冲突。
自主决策:当事人可以自主决定解决方案,而不是依赖法院的判决。
保密性:调解过程通常是保密的,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然而,诉讼调解也有一些限制和不适用的情况。例如,当事人之间存在严重的不平等关系、存在暴力或虐待行为、或者一方当事人不愿意参与调解时,诉讼调解可能不适用。在这些情况下,法院的判决可能是更合适的解决方式。
非诉调解什么意思?
非诉调解是不运用法律手段,双方协商调解。
如: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又如: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非诉调解方式主要有仲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诉前调解等方式。
非诉讼调解是指在正式立案前,通过第三方调解组织、调解员居中调解,促使双方和解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非诉讼调解是不运用法律手段,双方协商调解。包括人民调解、律师调解等。
请律师以非诉讼的方式达成和解。
人民调解 又称诉讼外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进行的调解活动。
法院调解室是什么意思?
法院调解室是对抚养、赡养、继承等有关家庭类的民事案件,一律百分百先进专门的调解室里进行调解,且取得了很大的成效,调解成功率达百分之八十,有效避免了因强判强执带来亲情关系更为严重的破裂,而且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有力维护了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
今天开庭后法院调解什么意思?
一般民事纠纷,现在都进行调解。不仅起诉前调解,起诉后开庭前调解,开庭后还可以调解。即使到执行阶段,也能进行执行和解。案件进入二审程序,进入再审程序,还可以调解。简单说,调解贯穿民事纠纷的始终。
诉讼中间的调解是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行为,调解协议一旦双方签字,并经法院依法确认,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效力
什么是法院调解?
调解书是指依据当事人达成的协议由法院所制作的调解文书,在法律上是对当事人有约束力的文书。民事诉讼法规定,通过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或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调解书和调解笔录,在法律上具有同等的效力。当事人的调解协议,是当事人双方对解决他们之间争议的合意,具有契约的性质,但只有经人民法院确认后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双方当事人从此不得对此法律关系再发生争议。这是法院调解书在实体法上的效力。依照法律规定,若调解书有给付内容的,一方当事人又不履行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调解 又称诉讼中调解。包括调解活动、调解的原则、调解的程序、调解书和调解协议的效力等。是指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民事权益争议自愿、平等的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和结案方式。是当事人用于协商解决纠纷、结束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审结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的制度。诉讼中的调解是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行为,其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即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遵循查明事实,分清是非、自愿与合法的原则,调解不成,应及时判决。法院调解,可以由当事人的申请开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调解案件时,当事人应当出庭;如果当事人不出庭,可以由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协商。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除法律规定的特殊原因外,一般应当公开调解。在法院调解中,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应予批准。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①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②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③能够即时履行义务的案件。
④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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