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中终结执行的情节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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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6种情形,具体如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行政案件强制执行法院终结通知书怎样写再申请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局会向你送达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之后,就看法院的执行情况再通知你。
区分以下情况处理:1、如果法院执行到财产,会告知其前去领取。
2、如果法院没有查到财产,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3、法院查不到财产,申请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终结执行结案是什么意思?
答:终结执行结案,这个案件下达了终结执行裁定,以后不再执行。终结执行法律规定了明确的条件,符合条件才能终结执行,不符合条,件不能终结执行,不符合条件办理终结执行,是违法的执行,剥夺了申请执行人的权利,一定安法律规定办理终结执行,维护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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