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先办离婚手续后处理财产吗
离婚后还能要回婚期间财产吗?
学法、用法、守法。
对于题主所述,其实法律都有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题主所述属于第三种情况,但需要有证据证明,你的生活困难而且生活困难是因婚前给付对方彩礼钱所致。
法院支持返还彩礼钱,但并不是支持全部返还。返还彩礼钱的多少,需要考虑结婚时间的长短,离婚的原因,双方有无过错和彩礼钱的具体使用情况综合考虑。比如,结婚两年和结婚两天就离婚,返还彩礼钱肯定不一样。如果彩礼钱婚后都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就不存在返还的问题。
对于题主所述,婚后转给女方的八万三千元,要看该财产属于什么性质,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当然女方需要返还,如果是工资收入等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是应当均等分割。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必须有相应证据提交法庭,由法院认定,法院才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您好!
关于彩礼的退还,一直是一个比较头疼的问题。虽然有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但客观的讲,很粗、很原则,操作性很差。例如《民法典》中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等,实在想象不出有多大的落地操作性。
这里为题主提供一个比较客观的参考依据。其中,把题主的给出去的财产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6万彩礼、三金,这部分我们姑且定义为“彩礼”;一部分是婚后转给女方的8.3万多块钱。
关于彩礼的要回问题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有一个“关于审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这份指引,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参照性。如果题主想要回彩礼,可以以此作为依据:
第五条 返还的标准
……
(四)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因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一方请求另一方返还彩礼,双方共同生活时间不足三个月,返还彩礼款总额的50%-70%;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超过三个月不足一年,返还彩礼款总额的30%-50%;双方共同生活超过一年,彩礼款一般不予返还。
第六条 生活困难的认定
生活困难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确定“生活困难”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结合当事人家庭生活实际情况并根据当地村委会或乡(镇)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其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
所以,这里的核心问题,在于题主是否能证明因为彩礼造成“生活困难”。这个问题,需要题主自行来解决。
关于婚后转的8.3万元
假设题主提到的这些钱都是男方个人财产。
那么,这部分钱,可以视作是男方对女方的赠与——但是,这种赠与性质,属于“分享”而不是“全部”。所以这部分钱将视作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但是,这些钱转出去之后花没花、花了多少,这笔账恐怕要计算一下——转出去、钱未动,可以要回来一半;花了就比较麻烦,那就要合计一下花到个人身上还是夫妻共同花费、还剩多少,两人再商量着分,这种情况给不出结论。
99%以上的家庭都会面临继承问题!请关注“一纸家书”头条号,持续为您讲述身边的遗嘱、继承故事,为您系统讲解遗嘱、继承专业知识。
这个问题分为两部分,彩礼和婚后资金往来。
一、彩礼和三金
结论:大概率能返还一部分。
关于彩礼是否返还的,司法解释有相关规定(附后),但是具体的实践中,要结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院一般会结合双方感情情况、是否有孩子、离婚原因、双方过错程度等等各方面原因,决定是否支持返还彩礼和返还的金额。
不知道你是属于哪个地方的,大部分地方是支持一年内离婚的返还部分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婚后资金往来
分为两种情况:
1、证明是婚前财产的,可以要求女方返还;
2、无法证明是婚前财产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还有问题可以私信我。
离婚后的财产可以随抚养权变更而重新分配吗?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
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
父母离婚时,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
而在离婚时不满八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八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如何变更抚养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是先分财产还是先办理离婚证?
如果您与对方可以就孩子抚养权、抚养费、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对孩子抚养权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等一并进行判决。孩子问题上,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尚在哺乳期,随母亲可能性更大一些。孩子的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
离婚期间可以执行新配偶财产吗?
离婚期间不可以执行新配偶财产。新配偶的财产如果自愿愿意为配偶偿还的,可以执行的,否则不能执行的。对于夫妻财产,如果没有明确划分,夫妻婚后生活所得可视为共同财产,否则夫妻财产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债务也同理。所以新配偶财产不能做为以前债务给予执行。但是债务如果是为新配偶而为,那就可以执行,另当别论啦。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关于可以先办离婚手续后处理财产吗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