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疫情期间停薪违法吗
疫情期间,公司停薪留职合理吗?
个人觉得是分两种情况吧
第一种情况是法定停工,这种情况不可以停薪,比如2月10之前这段时间为了对抗疫情当地政府规定2月10日之前不可以开工,这种情况和法定节假日一个性质,肯定是有薪水的
第二种情况是自愿停工,这属于企业自发行为,没人强制,可以来上班,也可以不来上班,不来上班可以请假,请多长时间都可以,企业不催促员工来上班,这个可以按照请假来处理,不发工资很正常。毕竟企业也有自己的成本,疫情期间,允许自主决定上班或者不上班,也可以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疫情期间公司停薪留职我觉得还算合理。在这段时间里,很多商场、公司、单位都没有开业,没开业意味着也都没啥收入。所以在这段特殊的时间里,停薪留职也正常。
在这段时间吃亏最大的应该是我们国家了,疫情说来就来让我们毫无防备,国家启动紧急措施来应对这场突入其来的灾难。用钱用物的地方很多。都需要我们国家财政部门拨款抗疫救灾。
疫情的严重性使我们不得不在家里呆着,很多单位、公司、企业都无法正常开工。作为我们个人也没得选择,单位让我们停薪留职,我们也只能默默接受。即使你不愿意接受停薪留职辞职不干,跳槽去别的地方,其实也和你所在的地方都一样,都无法正常开工。与其那样还不如就在家里呆着,好好配合有关部门,让我们一起团结起来一起抗击疫情,相信在坚持一段时间大家就可以从新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
企业因为疫情影响,准备停薪放假合理吗?
谢谢邀请!
个人认为合情合理!理解万岁!这个时候,各行各业都会受到疫情的影响!
非常时期,应该非常对待!这个时候,老板有老板的难外!人员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不能到岗,那么,老板所接的订单,将无法按时完成和交货!
而作为员工呢?在这个非常时期,如果去上班,心情就跟上战场一样!再说医务工作者和警察以及解放军,他们万一被感染,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他们还能被评为烈士!随然他们为祖国和人民,献出了最宝贵的生命,但是,他们的家人和子女,还能亨受到他们用身命换来的荣誉和财富!
而作为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农民工来说,万一2月9号的复工,被感染后,就算算作工伤(况且暂时还没有明确规定),不但连累家人和全社区人,也绝对不会被评为烈士,就算自己为老板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家人更不会亨受到失去顶梁柱亲人而带来的荣誉和财富!
这就是作为农民工最大的不公,以及最害怕和最担心的!
所以本人认为,在这非常时期企业老板和员工之间,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理解万岁!相互理解才能打赢这场非战争的战争
!在这个特殊时期,就算老板停薪放假,作为员工的我们,应该举双手赞成!必定这是老板站在员工的立场上,替员工着想!生命只有一次!失去了就无法挽回!其它的任何事情,都可以等疫情过后,尽力弥补!
本人观点
企业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困难而停工停产的工资支付问题。
一是有关停工期间工资标准。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要求职工推迟复工,如果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通常为一个月,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时间如果在一个月以上的,双方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约定新的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是关于停工期间协商调整工资。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三是关于工资调整协商不成的处理。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应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果职工不能与企业就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达成一致,企业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和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四是关于停工期间工资支付时间可能延迟的问题。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这是经济问题,每一个企业都有它的困难和原因。
就是说这通常不是合理不合理的问题,是能不能继续经营下去的问题。企业没有钱赚,或者没有订单,日不敷出,甚至工资都发不出,叫他们这么经营下去?
反过来,企业能够经过千辛万苦的走过来,哪一个企业老板愿意说停就停了?
各有各的无奈!
我以为如果是国企绝不会这样,如果是私企,且人家已攒得盆满钵满,硬要这么干,那得政府协调了。我只想说,目前疫情不再蔓延,基本稳定了。1、尽快复工吧,企业要生存,特别是工人要生存,他可是一日不作一日不食,且积蓄有限的人。2、尽快让关闭的小店开门吧,那可是他们一家老小的生存所在,关久了,不仅没有了一分钱收入,却还要付出不匪的店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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