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同纠纷

法律知识 2025-09-04 4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什么是合同纠纷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什么是合同纠纷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 产生合同纠纷的时间认定?
  2. 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如何区别?

产生合同纠纷的时间认定?

合同争议诉讼时效是3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后开始计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一、合同纠纷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在何时

  (1)定有履行期限的合同债权请求权,从履行期限届满时起算;

  (2)未定有履行期限的请求权,从债的关系成立时起算,如果成立后承诺有履行期限的按有履行期限的请求权对待;

  (3)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或期限到来时起算;

  (4)原物返还请求权从租赁关系终止时起算,恢复原状请求权以物被损害时起算;

  (5)以不作为义务为标的的债权,从义务人违反义务时起算;

  (6)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的伤情,后经检验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以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仅是消灭了权利人的胜诉权,而并未丧失其实体权利和程序意义上的诉权。未丧失实体权利就是说义务人主动履行义务的,权利人有权受领,并不构成不当得利。义务人履行义务后,不得以不知时效届满对方丧失胜诉权为由,要求返还。未丧失诉权就是说权利人仍然有权向法院起诉,只是在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事由的情况下,很难胜诉。

  二、合同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5、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6、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书面合同中的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如何区别?

1、合同纠纷:一般情况多是由于违反了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即我们常说的违约,违反了约定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即只有合同的双方或各方之间才会产生纠纷。如: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未按约定履行发货义务,未按约定履行交付义务,或者交付的产品或者货物有瑕疵,这些均属于合同纠纷。

2、侵权纠纷:一般情况多指损害了人身权、财产权或者知识产权,不具有相对性,即任何人都可能对你的权利进行侵犯。例如:被人打了,会追求人身损害赔偿,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侵权纠纷;还有关于知识产权也属于侵权纠纷。

3、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竞合:极少数情况下,合同纠纷会与侵权纠纷同时发生。例如:我们买了一个热水器,由于热水器质量问题,导致爆炸或者其他情况的出现,对人身体造成了损害。那么就同时存在合同纠纷(交付的产品有瑕疵)与侵权纠纷(对人身权造成损害),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当出现竞合时,你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即要求违约赔偿或者人身损害赔偿。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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