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算不算
经济补偿金包括加班费和十三薪吗?
【职场庸存】为你提供原创解答,观点如下:
企业在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时,计算补偿金的前12个月平均工资时肯定要将加班费及十三薪纳入
什么是经济补偿金?什么情况下员工才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呢?
所谓的经济补偿金是指企业与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合同关系终止时,依法支付给员工的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并且《劳动合同法》称为经济补偿。
具体条款如下: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第46条经济补偿法律条款解读:
就是企业与员工之间发生以上七种情况,企业必须依法向员工支付其经济补偿,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经济补偿金。
- 最常见的支付经济补偿的一种情况,就是企业与员工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为某些员工,由企业提出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员工这边是无过错方,并且这个时候员工也是同意企业的提意,然后双方签订《协商解除协议书》,并约定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的是因企业违法在先,员工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这种情况企业也是需要向员工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法第40条规定的是员工无过失性辞退,发生这种情况企业也是需要向员工经济补偿金,并且还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如果不提前30天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俗称代通金。
- 劳动法第41条第1款规定的是企业经济性裁员,这种情况也是需要向员工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法第44条和45条规定的是企业破产或者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公司提前关闭的,也是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 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到期了,企业决定不与员工续签,或者企业改变了原有的劳动合同核心条款(例中工资标准,原来是年薪,现在变为月薪),这种情况,员工不续签,那么企业也是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 还有就是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情形。主要就是以上几种常见情况发生企业需要向员工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什么标准计算呢?
上面我们介绍了什么是经济补偿金,及什么情况下企业需要向员工支付补偿金,接下来我们重点介绍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
《劳动合同法》也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该第47条经济补偿计算法律条款解读:
经济补偿计算,其实就是我们常常听到HR口中提到的N+1,那什么是N,什么是1呢,今天和大家详细解说,N其实就是我们在企业服务的司龄,每服务满1年就按1个月计算,如果司龄不满6个月的就按0.5年计算,如果满半年,不满1年的也按1年计算。
如果一个员工工资特别高,月薪3万一个月,他的月薪已经等于或者高过企业所在城市月社平工资3倍,以上海为例月社平工资是8211,3倍就是8211*3=24633元。那么企业在支付该员工经济补偿金时,只需要按24633元即可,不用按月薪3万元来计算。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句话怎么理解呢?
详解如下:就是指一个员工在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当月,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都必须要计算在内,这个工资收入包括年终奖,包括13薪,绩效奖金,提成奖金,加班费、各类补贴等,反正所有的只要是与工资一起发放的钱都需要计算在内。
如果该员工在企业的司龄不满12个月,有几个月就按几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所以说你的提问,“经济补偿金包括加班费和十三薪吗?”回答是肯定的,在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时候必须包括加班费和13薪。
N+1中的1,就是我们前面说的“代通金”,就是第40条规定的是员工无过失性辞退,这个时候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如果不提前通知,就必须多支付1个月工资。
不管是前12个月平均工资,还是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这个工资都是指税前应发工资,税前应当工资指的是没有扣除个人社保和公积金及税收部分的工资,不是实发工资;这点千万不要弄错了。
结语
通过上述回答,您现在应当知道经济补偿金在计算时,是要包括前12个月的加班工资和13薪了吧。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若网友有不同观点,欢迎补充或者评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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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时计算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不了解有关知识,可能就会上了企业的当。
所谓经济补偿金,正常来说应该叫做经济补偿。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符合该条规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补偿性待遇。
主要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
第一,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是单位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劳动者迫不得已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而不是说双方协商不用支付或者少支付经济补偿就可以的。通俗点说就是,本来应该支付10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单位说支付5个月工资吧,劳动者怕麻烦就同意了。事后只要劳动者反悔,仍然可以通过维权索要剩余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三,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者无过失被辞退的情况。主要是长期病假、不胜任岗位等情况。
第四,经济性裁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第五,三种情况的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另外,还有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是按照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经济补偿的标准之一,是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很多人会简单的将这个平均工资等同于每月的标准的应发工资。这实际上是不对的。工资的确定实际上要使用1990年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主要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简单点说就是离职前12个月的标准工资+各种补贴津贴+加班费+年终奖金等待遇。
如果说因为用人单位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克扣了工资,这些工资还应予以补发,比如说迟到一次扣100元。但是如果说减发的绩效工资就没办法了。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主要是婚丧假、产假、病假工资、带薪年休假工资等等。
大家最关注的加班费和年终奖实际上是都算为工资总额的一部分都应当加进去,平均到12个月工资才可以。
如果说,我们有一个月因为事假没有发工资,这种情况实际上也会影响我们计算经济补偿的平均工资待遇。所以,也不要想得太好了。
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懂工资的包括范围。分析认为工资收入应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所有种类的奖金及属一切国家法律规定的工资性收入。
那么经济补偿金一般指的是企业员工由于某原因被企业辞退后的一种补偿办法,即被辞退人员在企业工作时间满一年就应有一年中平均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当然加班费和13薪应包括在平均工资性收入范围。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发放的经济补偿金计算依据是包含加班费和十三薪(奖金)在内的,具体请看下文分析。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1、单位依法解除,赔偿n+1个月工资
以下几种情况,单位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一般为n+1个月工资
a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b 劳动者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工作解除;
c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和岗位调整后,仍不能胜任的;
d 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e 经济裁员;
f 双方协商解除。
2、单位违法解除,赔偿2n个月工资
3、相关名词解释
①n:指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②“+1”:是指用人单位是需要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需要另外支付1个月的代通知金。
③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六条、四十七条 相关内容。
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月平均工资包含加班费、奖金(十三薪)
工资总额的定义由下列六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而计算经济补偿金计算的月平均工资,是将一年内的工资收入总额计算出平均工资:包含发放的月工资、加班费、奖金(或十三薪)、其它津贴等。
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内容
写在最后,根据以上分析,经济补偿金一般为n+1或2n个月工资,其中月平均工资计算时包含加班工资、十三薪(奖金)、其它津贴等在内。以上回答希望能帮助到你,欢迎关注我,伴大家顺利行走职场路的HR大姐姐@知否叶姐
题主的意思是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中包括加班费和十三薪吗?笔者的回答是包括。
一、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加班费。加班费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从以上规定所知,加班费就是加班加点工资。
三、十三薪。是用人单位多发一个月的工资,一般在年底进行,又称"年底双薪"。
"十三薪"不是国家强制规定的职工薪酬管理制度,而是用人单位为了吸引人才、激励职工制定的内部薪酬管理制度。
"十三薪"是属于工资还是属于奖金?这个很难分清,应该说两者兼而有之。虽然"十三薪"国家没有明文规定,但可以肯定"十三薪“属于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
综上所述,加班费和十三薪都属于工资范畴,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内有加班费和十三薪的,应该计入该职工的平均工资内计算经济补偿金。
劳动仲裁说经济补偿金不包括加班费,说法对吗?为什么?
谢邀。据题意分析认为,劳动仲裁说的话是对的。如举一例子,企业与某员工签订一年正式合同期,某员工虽为企业服务了整一年时间,但企业认为其的技能却不能达到考核要求,然后双方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換言之,该员工被企业辞退。那么,企业就得按劳动法规对员工给予经济补偿。
而加班费虽然也属工资型收入,但不能单独立于加入当月工资作经济补偿金。正确的做法应是将该员工一年内的工资型收入(包括加班费),全部总数除以12个月后所得的月平均数,即将这一个月的工资平均数作为经济补偿金发给该员工。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关于支付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算不算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