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送达期限

法律知识 2025-09-08 7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刑事自诉案件送达期限的一些知识,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1. 函询的期限的规定?
  2.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期限是多久呢?
  3. 法院民事再审案件送达当事人期限?
  4. 监察立案通知书送达时限?

函询的期限的规定?

函询对象必须按照《函询通知书》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回复。

写出《本人情况说明》,经所在地方、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党委(党组)主要责任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字背书后,报市纪委具体承办的纪检监察室。情况说明必须由本人亲笔书写,如使用打印件的,由本人逐页签名。

谈话函询工作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30日内办结。

依据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谈话函询工作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30日内办结,由承办部门写出情况报告和处置意见后报批。根据不同情形作出相应处理:

(一)反映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予以了结澄清;

(二)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

(三)反映问题比较具体,但被反映人予以否认,或者说明存在明显问题的,应当再次谈话函询或者进行初步核实。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期限是多久呢?

     七日内送达!

1、如果当事人不在场的,适用上述送达期限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在场的,则行政机关应当在宣告处罚决定书后当场交付给当事人。

2、公告送达的,以公告中明示的生效时间,算送达时间,公告期为60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行政机关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

法院民事再审案件送达当事人期限?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监察立案通知书送达时限?

根据规定立案后要向对方送达一般7日内向被告送达传票,现实生活中立案后多久送达,一般情况下在10天到一个月内。

根据规定接受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动投案后,应当立即进行审查,并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重大、疑难、复杂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或者跨区域性的线索,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再延长三十日。

上级机关指定管辖或者书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指定期限以内立案侦查。通知立案的,应五日以内立案侦查。

关于刑事自诉案件送达期限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