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车祸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有期限吗)

法律知识 2025-07-06 2
车祸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有期限吗汇总:
  1. 为什么车祸后一个月必须做伤情鉴定?它与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
  2. 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应该多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早鉴定好还是晚鉴定好?
  3.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伤者一般出院后多久可以做鉴定?

为什么车祸后一个月必须做伤情鉴定?它与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

车祸后一个月必须做伤残鉴定,因为早做比晚做好,伤口康复后有的无法做鉴定,还有就是律师要拿到伤残鉴定等级才能计算,伤残赔偿费,还有起诉时间不能超过法院规定时间,超过时间法院不受理,所以车祸尽早做法医鉴定,除非你不问对方责不要赔偿,区别就是早做鉴定律师才有据可依,迟了可能影响律师工作,超过起诉时效。

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应该多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早鉴定好还是晚鉴定好?

1.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并没有明确的时间上的规定。但劳动能力鉴定并非越早越好,鉴定时间的早晚不会对伤残等级产生任何影响。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4.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5.因各地在具体操作上可能会存在差异,建议在办理前拨打12333先咨询一下。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你的情况符合工伤条件;

二、你可以让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拒绝赔偿,个人申请,期限为一年;

三、待伤情稳定后,如留下残疾,你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四、你的情况可能构成10级伤残,如构成伤残等级,你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你关心的问题都可以依法解决

五、如单位拒绝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目前的政策规定来看,工伤鉴定还是越早做越好。一般而言,工伤鉴定都是在伤者的伤情痊愈后进行的,因为某些疾病自身具有愈合性。政府对于已经愈合的疾病不做工伤处理。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伤者一般出院后多久可以做鉴定?

“交通事故中多长时间做伤残鉴定有效”问题,实际上就是一个伤残鉴定的评定时机问题。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的规定,当事人顺交通事故受伤而申请伤残鉴定证的,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也就是说,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在治疗终结、伤情基本稳定后,即可以要求进行伤残鉴定。

另外,在申请伤残鉴定时,如果事故责任人能与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申请伤残鉴定,由法院按规定程序来确定具体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

3.2评定时机

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