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离婚男方要支付女方哪些(夫妻之间离婚男方该给女方什么费用)
- 离婚后男方有义务支付女方生活费吗?
- 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女方要求男方每月支付生活费,合理吗?
- 夫妻离婚都有退休金,男方还要给女方补生活费吗?-?
- 法院判我售离婚财产分割分得房产款的一半支付前夫个人债务对吗?
离婚后男方有义务支付女方生活费吗?
这又不是在日本,中国的家庭离婚后,涉及到钱的只有共同的孩子,其中一方要向带孩子的一方支付孩子每月的抚养费。
不过如果是女方身体有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话……就另当别论了,之前好像发生过类似的新闻。
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女方要求男方每月支付生活费,合理吗?
夫妻未离婚但事实上双方已分居,各自独立生活,其中一方是否需要向另一方支付生活费,这要看实际情况,如果家中有未成年子女,且跟随女方生活,那么即使女方有稳定工作,男方也有向女方支付抚养子女生活费的义务。这是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夫妻离婚都有退休金,男方还要给女方补生活费吗?-?
谢谢邀请;依据法律规定,有婚姻存在,夫妻作为经济上的共同体,在婚姻期间内任意一方的收入,都是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在共同财产上,双方的权利是平等的。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就受到法律的保护。夫妻互相进行帮扶,是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一旦婚姻解体,婚姻不存在了,同时也宣告经济共同体解体,在法律上就撇清了一切经济利益关系,成为了两个经济独立的个体,就没有互相帮扶的义务了。
就如楼主所问,夫妻离婚都有退休金,男方还要不要补给女方生活费的这个问题。当然是不需要再补给女方生活费了,除非男方愿意,法律才会不反对。
如果这对老夫妻是协议离婚的,在离婚的协议上,男方自愿把自己的退休金要补贴给女方的话。或者哪怕是霸王条款,只要是具有独立行为的责任人,男方认可签字,在法律上就能够得到认可,男方就必须履行协议条款。
否则离了婚,女方还要男方进行经济补贴的话,这不成了太霸道,没有人格,太贪心的老太太了吗?法律是不支持的。老太太既然在经济上还有这么强烈的占有欲,当初何必去离婚,老两口的钱合在一起,幸幸福福的牵手一辈子,岂不什么事都没了。
既然已经离婚了,法定的夫妻关系,即不存在。夫妻之间的责任和义务,也不存在。女方有退休金,有生活来源,男方没有法定责任和义务在帮扶女方。作为男人,干嘛还要拿热脸去贴冷屁股?
你是不是过错方出现了离婚啊?如果你是过错方出现的离婚,你净身出户也无所谓,给女方多少,你是过错方,你补他一辈子,如果女方不要的你,那你非得想给他钱的话,那你给他呗,让他拿着你的钱养别的老头😂😂
我觉得双方都有退休金就没有无必要男方还要给女方生活费了。大家都能依靠退休金生活,生病了也有社保医保可以报销,除非一方确实得了重病,另一方应该给予一定费用的资助!
有退休金了说明再一起最少30年以上了吧,还要问要不要补,跟了你这么多年,老了还离婚抛弃让她一个人,虽然从法律上来说没有这要求,但无论如何从情感上来说净生出户都是应该的!于情于理!
法院判我售离婚财产分割分得房产款的一半支付前夫个人债务对吗?
如果是你前夫在离婚之前所欠的债务,
并且在你们离婚的时候把财产都给了你,
那么就意味着通过离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
法院是有可能要求将本该属于你前夫的财产用于还债!
当然,具体情况喔并不了解,建议详细咨询律师!
(如认可我的回答,希望点赞或关注,谢谢!)
1.如果该笔债务形成于你们夫妻婚姻关系存续之间,且用于你们的家庭生活,或用于一方投资的企业等经营之中;2.尽管你们选择离婚,甚至将此笔债务分割为一方个人债务,但这种分割仅仅在你们之间生效,不能对抗外人;3.债权人在你们离婚四年之后提起诉讼,法院仍然判决你们二人共同偿还;4.综上分析,法院的判决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