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工资比劳动合同上的工资少怎么办

法律知识 2025-09-18 1
你还在问实际工资比劳动合同上的工资少怎么办?今天给大家分享实际工资比劳动合同上的工资少怎么办的知识,有什么疑虑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为什么公司底薪跟谈的不一样?
  2. 用工双方所持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不一样,发生劳动争议怎么解?
  3. 如果劳动合同中工资计算方式和实际计算工资的方式不一致怎么办?
  4. 劳动合同的工资是写最低标准还是写实际工资?
  5. 如何处理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与实际不一致?
  6. 劳动合同上的薪资和口头说的不一致,按哪个算?
  7. 试用期转正后的工资比约定少了一大半,这种情况怎么办?

为什么公司底薪跟谈的不一样?

公司在和求职者交谈的时候往往会把工资待遇说的比较高,这样才可能吸引求职者来应聘,但是在公司工作以后的实际情况往往不是一样的,主要在于公司先要用高于实际的待遇来招聘,提升自己公司的竞争力,让更多的人来知道自己公司。也是公司来提升知名度的策略之一。

用工双方所持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不一样,发生劳动争议怎么解?

我说你听,每天关注劳动法

发生劳动争议后,正常裁判机构会作出有利于劳动者的解释。

因为涉及双方的利益,在对待这件事情上,裁判机构也会很慎重,在确定约定的工资标准到底是五千还是一万五千时,会审查劳动合同是否有改动;同岗位其他员工工资水平;对日常所发放工资时员工是否及时提出过异议等等。

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其实并不是签字盖章了事,而需要注意的问题很多,比如必须当面签,防止由他人代签;每页签或者盖骑缝章,防止文本页面替换等等,需要注意的事项不下一二十项,后面有机会我会尽可能地罗列出来。

本问题中发生的争议并不常见,很多问题的出现也确实难以预料。作出有利于员工的解释,是处理此类争议的最后手段。

如果劳动合同中工资计算方式和实际计算工资的方式不一致怎么办?

这个问题要分方面去看,

一、基本前提是哪个合法合规以哪个为准。

二、如果两种计算方式都合法合规,那么就看实际计算工资与劳动合同中计算方式对员工造成的影响。

1、如果通过实际计算工资的方式计算出来的工资高于劳动合同中的,那么基本上都会同意实际计算工资的方式啦,当然你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的来也没问题。

2、如果通过实际计算工资的方式计算出来的工资低于劳动合同中的,那么你肯定可以要求按照劳动合同中的工资计算方式来啦。

3、如果两种工资计算方式计算出来的工资相同,那么要看那种计算方式更有利于自己。

三、如果遇到这种纸质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最好及时与公司沟通,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我想公司也会耐心的给你解答的。

希望以上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这种情况应该很大可能性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是基本工资,而实际工资计算里面包含了其他的诸如工龄工资、交通费、通讯费等等各类补贴,而且实际发放的工资里面也要代扣五险一金、税费等等等,因此造成计算方式不一致。不知道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如果是上述原因的话,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关系的,而且这种差异也是正常的。

如果申请仲裁的话,会以你上年度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也就是实际计算工资的方式。但要求举证,因此,最好能保留相应的工资条等记录。

以上仅供参考,欢迎探讨。

题目中没有明确说明计算的方式是如何的。我们假设计算方式都是合法的情况下,劳动合同约定了计算方式,但实际履行过程中,采取了另外一种方式,在法律上,这种行为视为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以实际行为变更了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应该以实际计算方式为准。

劳动合同的工资是写最低标准还是写实际工资?

一般写实际工资。

1、劳动合同中的基本工资(不含加班费)只要不低于所在地级市要求的最低工资水平就是合法的。写多了,公司如果没有足够合法理由而不支付,你可以要求劳动仲裁,这样可以增加你的收入。

2、社保费用,与工资没有什么关系,这个缴纳社保基数也是由相应的政府机构规定。个人缴纳此基数的8%,公司是18%。例如:基数是1000元,那么个人缴纳80元,公司缴纳180元。

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如何处理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与实际不一致?

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工资与实际发放的工资不一致怎么办?

实践中,经常有企业实行这样的做法: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较低的工资标准,而在工作中发放较高的工资。用人单位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想逃避法律规定的以工资为基数计算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计算加班费等责任。

然而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如果有发放记录等证据证明企业发放的工资与劳动合同的工资不一致,一旦发生纠纷,仲裁机构和法院会支持以实际工资为准。出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一定要留心保留领取工资数额时的证据。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于“铁饭碗”吗?不少人认为,凡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相当于捧上了“铁饭碗”,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

无固定期限并非终身合同,在遇到法定事由的情况下,也可以提前解除。如用人单位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无法与员工继续履行合同、劳动者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等,另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也可以约定在固定期限内双方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当条件成立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上的薪资和口头说的不一致,按哪个算?

律师解答:一般情况,不管多长的合同期限,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辞职,正式工作期内,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辞职,30日后不管用人单位是否同意,劳动者可以离职。现在你的情况是,更改合同中的工资条款(先前为口头工资条款),工资条款属于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如果现在的工资标准过低你不满意,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合同约定,你可以立即解除合同离职。

试用期转正后的工资比约定少了一大半,这种情况怎么办?

您好,我从事十几年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对于转正后公司比试用期工资约定少了一大半,这种情况我们一定要及时做出应对策略。不要单纯的认为公司这样做是违法的就不管不顾!拖得越久,对自己越不利!

一、试用期和非试用期(转正)的工资是如何约定的?

我们必须要扭转一个概念,实际上目前的法律当中,在民营企业里,并没有所谓的转正一说。只有试用期和非试用期的区别,约定的试用期时间一过,就是非试用期,根本不需要公司批准或同意。公司在试用期里只多了一项权力,那就是以“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合法辞退员工,除此之外,试用期内,公司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权力。

而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本公司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且不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转正后,工资比约定的还少一大半,问题有点严重!

通过上面,我们知道,试用期工资最低是约定工资的80%。假如你入职时约定的工资是5000元,那么试用期工资最低就是4000元,但转正后反而比约定的工资5000元还少一半,也就是2500元,那转正工资反而比试用期工资更低,这肯定是有问题的!

三、工资的调整一般以双方协商为主,但要注意这个默认生效的规则!

原则上,约定工资、调整工资,都是要双方协商一致,除非个别情况下公司才能单方面调薪。

那么正常来说,如果试用期工资是按80%发放的,那么转正后应当要按照约定工资足额发放了。

而你的公司不但没有按照约定工资发放,反而降薪。

我们要注意这个默认的规则:就是口头协议经实际履行超过30天,视为默认生效。如果公司在你转正后反而降薪,那么你一定要在30日内提出异议,否则就视为你默认同意!这个我们一定要注意!

四、这个实际履行30日的节点到底如何确定呢?

对于你试用期转正的这种情况。

1、如果是公司没有按照约定工资支付,而是继续按照试用期80%工资支付,并且有劳动合同明确约定,那么这个时间节点,就得按照试用期转正那天起算30天。

2、如果公司在转正后有明确的书面降薪通知,上面写了比约定工资少一大半的数额。那么这个以公司发通知的日期开始算30天。

3、如果没有任何书面约定或其他证据能证明你知道公司降薪的行为,那么就是在公司第一次发放降薪后的工资之日起算30天。

五、对于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其实,优先还是和公司沟通,看看具体是什么原因,是否能通过沟通的方式恢复工资。如果和公司已经没办法谈了,而且你也不打算做了。那么准备好证据,在30天内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这个没什么好说的,宜快不宜迟!

总的来说,在这种情况下,一切以书面的通知为依据,一切以实际发生的为证据!千万不要被忽悠了!以上回答下,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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