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中未经本人同意私自录音违法吗
为什么法院庭审时个人不能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违法吗?
为什么法院庭审时个人不能录像呢?因为法律明文禁止个人在庭审时录像的行为。如果在庭审过程中,在未经法院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录音录像属于违法行为,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任何人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不得对庭审录音录像进行拍录、复制、删除和迁移。行为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很多人认为,审判活动既然讲究公开公平和公正,就应该允许个人录音录像啊,这不正是公开原则的必然要求吗?实则不然,因为如果允许个人随意录音录像将会带来一系列的消极影响。
首先,个人随意录音录像可能会影响庭审的正常有序进行。众所周知,庭审活动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重中之重,也是保障当事人权利和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所在。如果允许个人随意录音录像,很可能会造成庭审活动的混乱导致庭审活动无法进行。
其次,人民法院的录音录像已经可以起到记录和监督的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应当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等可以依照规定复制录音或者誊录庭审录音录像,必要时人民法院应当配备相应设施。因此,在人民法院已经录音录像且当事人可以依法调取的情况下,个人录音录像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再次,个人允许个人录音录像很可能会影响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录音录像作为一种电子数据,具有易篡改易剪辑的特点。如果允许个人随意录音录像,就会出现当事人对录音录像进行剪辑拼接然后只保留对自己有利的部分,歪曲本意的情况出现。一但这种录音录像泄露将会形成舆论氛围进而感染审判的进行。
综上,个人在庭审时录音录像一方面没有任何必要,另一方面还可能会对庭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因此不被允许。
答: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必须对庭审活动全程录音录像,而且除了休庭、不公开举证质证、不宜录制的调解活动外,庭审录音录像不得人为中断。
但是,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任何个人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不得对庭审录像进行拍录、复制、删除和迁移。
人民法院对庭审活动全程录音录像,主要是证据留存的需要,凡是对庭审过程有疑议都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进行复盘。
禁止个人录音录像,主要是避免对庭审活动的干扰,防止庭外不当炒作。因为现在的剪辑技术发展的比较快,庭审录音录像容易被人为混剪嫁接,引起社会负面舆论,损害司法权威。另外,涉及国家安全、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以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一般都不公开审理,自然也不允许个人录音录像。
当然,如果是新闻媒体记者为了宣传报道的需要,也是可以录音录像的,但是必经过法庭同意。
凡是没有经过法庭允许,擅自录音录像的,一经发现,轻者要求删除所录内容、暂扣录音录像设备,警告、训诫,责令退出法庭,重者罚款、拘留。
法院庭审时,严禁录音录像!这是法庭纪律!
法院开庭是非常庄严、神圣的工作!不但个人不能录音录像!即使是媒体亦需通过法院院长批准!且不能全程录音录像!
庭审中个人录音录像将严重地影响庭审的正常进行!同时,个人的录音录像在技术处理后,将会严重歪曲法庭形象!影响法律的公信力!其次,依据法律规定,涉及个人隐私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公开开庭审理,所以就更不能录音录像!
法院庭审中,书记员会宣读法庭纪律!严禁录音录像!如果个人仍要录音录像,法警会予以制止!不听警告者,将会逐出法庭!或没收录音录像器材!严重者会予以拘留处罚!更有甚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媒体需要报道,首先需经法院院长同意后,作局部录音录像!报道的内容需经法院同意!不能违背法律!
总之,法治社会,任何人与事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只能维护法律!遵循法律!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回答这个问题要纠正题目,未经过人民法院批准,擅自录音录像行为是不允许的,为什么法院庭审时个人不能私自录音录像,原因如下:1、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开庭期间不允许私自录音录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规定: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
根据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未经法院允许,全体人员需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指挥,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在庭审期间,进行拍照、录音和录像等活动。
因此在开庭之前,书记员在宣读法庭相关纪律时,会要求在场人员关闭手机等一切可进行录音和录像的电子工具。且庭审现场装有监控,若发现私自录像,会受到一定惩罚。
2、为保证法庭秩序,并维护其庄严形象。
录音、录像和拍照等行为首先使法庭秩序受到影响。比如拍照时”咔嚓“的快门声音,闪光灯的使用、录像的红灯闪烁,加之这些人走动,各种拍摄姿势等等,都会使法庭显得秩序混乱,使本来应当庄严的法庭变得杂乱无序。
从法官的角度看,法官是法庭上的王者,一切行为均应当服从法官的指挥,在庭审中,法官要告知、提问、宣讲、提醒等各种语言和肢体上的行为,拍摄行为也让其紧张,分神,这显然不利于法庭查明事实的,更加损害庭审效率。
从当事人的角度看,与法官的情况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法官是通过专业训练主导诉讼,而当事人可能一辈子就一次参加庭审,本来就紧张,再加上看到拍摄行为, 他们简直都不知道手放在哪里才好,还怎么庭审,怎么能把自己的诉求说清楚呢?
证人,最不喜欢被拍摄,要不是法律规定必须出庭,他们甚至只想提供书面证人证言了事。无论拍摄的内容以何种方式传播,证人的安全感受极大的损害。证人害怕拍摄不愿意作证,也不利于查明事实。
3、避免有心之人断章取义,故意篡改庭审事实进行散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法律案件涉及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个人隐私、国家安全、商业机密和其它秘密事项等。不让私自录音录像,应该还有一层顾虑:避免随意散布庭审信息,进而导致舆论发酵,影响法院独立判案和法庭权威。
若在审理这些较敏感案件时,允许现场人员随意进行录音或录像。可能会出现一些不法分子,为了个人利益或其它不正当缘由,通过现代化科学技术,对录音录像资料进行篡改,歪曲法庭事实,并散布在各种新媒体传播渠道上。此种做法很容易误导公众,甚至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同时给当事人带来精神上的伤害。现代社会网络暴力和网络舆论的可怕,相信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对案件进行录像或庭审直播,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法院审理时的规范性和公平公正性。毕竟是要公之于众的内容,稍有不妥就可能引发群众猜忌,产生不良后果。
4、法院需要对庭审经过全程录像,必要时还会进行庭审直播,当事人没有必要再自行录像。当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案件,是不公布到网上的。
为了向公众展示法律案件审理的公平公正性,最高人民法院强制性要求,除一些涉及到隐私和各类机密等,这些不适合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其它庭审都要进行全程录像录音。而人民群众则可以在法院提供的网络渠道中,找到相关案件庭审录像进行观看。因此庭审期间,在现场进行录像是没有必要的。
综上所述,个人私自录音录像或者拍照不听劝阻,无视庭审现场工作人员的规定,执意私自录音录像,也是要承担一定后果的。
情节较轻时,法院会要求删除手机中的录音录像资料,或留下来写个保证书或悔过书方可。情节严重者,法院有权利将其带离庭审现场,甚至还会采取罚款或拘留等措施。
所以在法庭这种十分公正严肃的场合,还是要严格遵守法律相关规定,不要因私心或一时冲动做出越轨行为,以免后悔不已!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关于民事案件中未经本人同意私自录音违法吗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