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协商解除的条件包括什么
- 辞职与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区别及界定?
- 公司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愿意接受怎么办?
- 用人单位与我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未签书面协议是否有效?
- 工作12年,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想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辞职与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区别及界定?
辞职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有与之工作能力和工作技能相匹配的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正在履行中,用人单位没有提出与之解除劳动关系,而劳动者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劳动者因自己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合同不适宜继续履行,双方均有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意愿或者一方提出申请,另一方也同意的一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在本企业的连续工龄 ,给予足够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答:辞职与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区别及界定是,辞职指的是劳动者自己主动向单位提出申请,辞去现在所从事工作的职位,比如,企业的员工因为想去别的地方发展,或者是因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问题,自己主动提出辞职申请,经单位领导批准同意辞职就可以离开了,而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则指的是劳动者与单位共同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公司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愿意接受怎么办?
首先,谢谢你的邀请。
但是我不知你是公司的角色,还是员工的角色。
1、如若你是员工的角色,针对这种情况,自身分析一下,公司与我解除合同的原因在哪里?如果原因在于公司这方,劳动仲裁有相应条款,公司方多付员工3-5个月的工资。
2、如若你是公司角色,大可不必赔偿,采取内耗的相应处理方式安排员工,比如,可以调动岗位调薪,业务调动到车间或技术岗位,久而久之,员工会自己找公司提出辞职,因为这样方式最终受伤的是员工,工资降低了,时间浪费了。
希望能够帮到你!
用人单位与我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未签书面协议是否有效?
谢邀!
首先梳理一下题主案件的问题点如下。
1、签了协商解除协议,企业没按约定支付补偿,算不算违法解除?协议是否仍然有效?
2、加班费怎么主张金额?怎么举证?是企业负责举证吗?考勤记录作为证据有用吗?
回答如下。
1、只要协商解除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签定的,就是有效的。企业不按约定支付补偿,是违约,不是违法,因此题主主张违法解除的经济赔偿,仲裁多不会支持。企业不支付约定的赔偿金,最简单的追讨办法是拿着协议去法院申请支付令,企业在限期内不支付的,申请强制执行,企业拒不执行强制令,要负刑事责任。
2、加班费争议,劳动者负责举证,劳动者有证据证明企业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企业不提供的,由企业承担不利后果。依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
实践中,劳动者不举证,或举证不力,裁决多不利劳动者。
加班费主张举证的重点,加班事实的证明,和加班费标准(指基数,不是指加班费率,加班费率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的证明,前者是指考勤记录、加班申请、或加班指示等文件,后者是加班费约定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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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工作12年,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想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你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以某些法定的理由提出离职的话,仍可以索要到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下面会提到);否则,自动离职没有补偿。
根据您的问题,还需要了解以下注意事项:如果您在工作中,遇到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
属于公司违约,应该发放给您每工作一年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您工作十二年,公司应该发放给您相当于您十二个月的工资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你好,我是喵姐,在职场打拼20年的资深HR,很高兴回答你的这个问题。
工作12年,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想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对于这个问题,喵姐这么看:
1、确定要离职吗?
已经在这个公司工作了12年,那应该算老员工的,有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一定要辞职呢?对于一份工作来说,你提出辞职,就相当于结婚提离婚,是不能随便提的,比较伤感情也会影响你在公司日后的发展。
所以,喵姐觉得你要首先问一下自己,是不是真的想好了要走。让自己想走的原因是不是没有解决方案,如果确定了要走,在说协商的事情。
2、关于离职协商。
(1)辞职:
也许很多人认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就不能随便提辞职了,其实不是的!喵姐想告诉大家的是:无论你签订的是固定期限的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的合同,都不影响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辞职,只要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了,到时间公司都是要给办理离职手续的,这个和合同的性质没有关系!
所以,如果你是自己的原因提出辞职,其实是不需要协商的,只要提前一个月书面给公司上交辞职表就可以。这是法定的情况,不论是不是无固定期合同都可以这样操作。
(2)公司有辞退的意愿:
也有一种情况,就是公司表示有想解聘的意愿,但是想与你协商,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那就要好好说道说道了。毕竟在公司工作了12年,你不想走,公司想让你的走的话,必须有个说法。如果是这种情况,喵姐给你几个处理建议:
A、千万不要旷工!有些员工觉得自己在公司工作这么多年,公司竟然想解聘我,一气之下撂挑子不干了,也不去公司了,这种情况下,只要公司制度完善,完全可以按照旷工几天算严重违纪,可以无偿解聘。可以说,员工就吃了哑巴亏,本来占理的事,旷工了就显得不占理了,所以第一个建议是正常上班,千万别旷工。
B、了解公司给出的解聘理由是否合法!一定弄清楚公司是以什么理由想提出解聘。
(a)符合下面三个条件之一的,企业赔付经济补偿金N+1,或者提前一个月通知解聘给付N的经济补偿金。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b)赔付2N赔偿金:
- 企业没有合法的解聘条件,属于违法解聘,这种情况下需要支付2N的赔偿金,这也是法定支付额最高的一种补偿。
(3)双方都有解聘意愿,可协商解决:
如果企业和个人都不太想继续合作下去,都有解除合同的意愿,那就协商一致就可以,不需要非要按照法定给出补偿,只要双方都认可,可以协商一个金额,都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达即可。
但这种情况下,喵姐建议一定要签订一份书面协议,把赔偿的金额、啥时候支付写明白,合同啥时候解除也写清楚,不要后期再产生纠纷。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劳动合同协商解除的条件包括什么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以上回答均为原创,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也欢迎关注头条号:喵姐聊职场,和喵姐一起畅聊职场的酸甜苦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