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内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 用人方在劳动患病住院其间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方应承担什么责任?
- 职工患癌症,医疗期满,能否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 因患病,公司与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不给医疗补助金是否违法?
- 患重大疾病人员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者给支付多少赔偿金?
用人方在劳动患病住院其间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方应承担什么责任?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患病,如果为工伤或者职业病等情况,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对应的责任,如果是劳动者个人原因生病或非工伤等情况,可以用于医疗保险报销一部分,其余部分由劳动者承担,劳动者依法享有医疗期,用人单位不得在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职工患癌症,医疗期满,能否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如下:
一:针对员工重大疾病,医疗期满有以下处理方式。
1:大病治疗期满(正常应该是两年时间,如果公司仁义应该按正常薪资不低于80%发放,之前我任职某集团人事主管时给员工有这么处理过。满两年,协商解除合约补给六个月正常薪资「因工龄低于五年」。对给员工帮助非常大。),经医院确认健康状况,无法述职而需协商解除合约的。
1.1:因健康问题不能述职,而协商解除合约的,公司赔偿不低于六个月薪资(应按正常在职时的12个月平均薪资为基础)。如果工龄较长的, 应按工龄每年按一个月平均薪资计算。
1.2:主要是看人事单位主管怎么处理,按劳动法个人觉得也可以比较仁义的处理此事。如果公司比较苛刻,可以联系劳动仲裁协助处理。
以上仅供参考,谢谢!
因患病,公司与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不给医疗补助金是否违法?
当然如果你是因为自己身体原因需要治疗已经无法工作了,你在公司工作了又有一段时间了,可以请假治疗,劳动法这块有关于医疗期相关规定的,你可以查一下,医疗期长短根据你在单位工作年限来的,医疗期间公司不能跟你解除劳动关系,还应该发一定的生活费。
患重大疾病人员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者给支付多少赔偿金?
劳动者患重大疾病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是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