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外出办事需要提起什么流程(工作时间外出办事需要提起什么流程呢)
法医门诊办事流程?
以下是我的回答,法医门诊办事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发生伤害案件后,当事人首先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后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需求。
伤者在得到委托书后,要亲自前往当地的法医门诊,凭委托书向法医提出鉴定要求。法医受理委托,对伤者进行拍照,检查。
对仅有体表损伤的鉴定,法医一般会当即出具鉴定结果;对于有内伤的伤者,法医会要求伤者进行针对性的检查以确定内伤情况,进行鉴定。
在伤情检查清楚后法医会出具或告知伤者伤情已经调查清楚,会发出鉴定。
一般损伤三天以内出具,特殊或者复杂损伤七天以内出具及特别损伤因需观察愈后情况相应时间会有所延长。
一般公安局法医出具的伤情鉴定书,公安机关自行到法医处领取,领取后公安机关会告知伤者鉴定结果。社会机够出具的由伤者自行鉴定的伤情鉴定书,可由伤者自行领取。
另外关于伤情鉴定复议,一般是在接到伤情告知以后,伤者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对伤情鉴定复议。
伤情鉴定的复议是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一般情况下伤情鉴定只能复议一次。及特别情况,复议后伤者仍不认同,公安机关可以组织有关专家会商,会商结果为最终结果。
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以鉴定会完成后,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
正常办事流程为什么一定要找熟人?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它是死的。但操作这些事情的确实实实在在的人,而人又是喜欢划圈分类的,就像小品有小品的圈子,艺术家有艺术家的圈子,你是这个圈子里的人你就能得到大家的认同和掌声,不是这个圈子里的人,说句难听的话,谁认识你啊。
中国社会是一个讲究人情的社会,你今天帮了我,我欠你的人情,下次我就会回敬给你。
正常办事流程为什么一定要找熟人?这个问题是社会正常现象,找熟人办事并不意味着有什么弊端。首先说人在社会中人情往来是为人的重头戏,找人办事也是人情,如果某朋友找我为他办一桩我力所能及的事,我能不答应吗?。因为自己对程序不熟悉,对某些人对面不认识,甚至需要找的人擦肩而过而错过机会,比如办某一桩事,有人代为帮忙或牽引,就要简省时间一大半,这也就人情。如果找熟人办弊端事,那就不叫找熟人办事,那名叫走后门,但为人办事要抓住两点,一是力所能及,二要在原则范围内,朋友邻友之间的互相帮忙是正常的事,也是理所当然的。
我不会从本质看。单从表面看,我认为有些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不端正,对外来办事人员不理不睬,有的垄断行业甚至勒索钱财,造成办事难。没有办法,就得找熟人给办能快些,好节约点时间。也就造成正常办事也要找熟人办了。
谢邀。
我们平时领导讲话,突然结合自身感受,谈到当下办事的一般心态——任何时候去办任何事情,首先想到的都是看有没有熟人,有熟人的就首先去找熟人帮忙。说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我们的许多办事流程不透明,老百姓遇到事情后,不晓得从何入手。窃以为然。
我们平时在办事的过程中,找熟人的现象非常普遍,这固然有中国几千年讲人情的传统,找熟人办事方便、不走或少走弯路,想借熟人搞特殊化等因素存在,但办事流程的不透明却是让我们自觉不自觉就去找熟人的非常重要的原因。
首先,办事流程不明朗,我们确实会感到无所适从。到一个地方去办事,要么找不到到底具体该怎么办的提示,要么就会看到一些非常专业化的、复杂的程序规定。前者会让人茫然,后者会让人云里雾里、无所适从。不知怎么办,办不了事情,所以只得去找熟人。
其次,办事流程不明朗,会让我们多走许多弯路。一件事情,本来一个简单的程序、一个简单的材料清单,只要按着要求去做,一次就能搞定。可是,撇开其他人为因素,就仅仅因为对流程不明朗,结果就会导致我们办事的时候多跑了一趟又一趟。有时候还会跑得焦头烂额、心浮气躁。
第三,办事流程不明朗,根据人的一般惯性思维,自然也会先去找熟悉了解的人了解清楚,问个明白之后再去办。谁都不愿意糊里糊涂就上门去办事。那样的话,多多少少都会让人吃一些亏。
一办事就想着要去找熟人,除正常的咨询了解之外,其他的都是我们的办事机构应当改进的。如果在办事的时候,我们随便到网上或办公场所一查,心中就能一目了然,谁还用得着去欠人情去找熟人。何况,有时候去找熟人办事也会在无意间滋生一些腐败,这也正是我们许多寻常人深恶痛绝的事情。
所以,就需要我们的办事机关尽最大努力把办事的程序要求明朗化,让百姓心中有数。到某一天,老百姓办事再不需要去找熟人的时候,我们的机关服务也就算真正到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