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怎么查到对方银行卡的钱(离婚怎么查到对方银行卡的钱余额)
离婚能否查询对方注销的银行卡?
离婚时双方不发生经济上的冲突,法院不会去调查注销的银行卡。申请信用卡和借记卡的过程是不一样的。申请信用卡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居住地证明单位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证明等材料,到银行柜台办理有关手续,需要填写申请表,其中填写信息要求真实。
填写好申请表之后,要到开户行总行备案,由开户行总行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后,大约经过20个工作日才能将卡下发到客户手中。申请借记卡相对简单,只需要携带自己有效证件,主要是身份证,到开户行填写申请表,当时就可以将卡发给申请人。
离婚时如何调查对方银行存款?
首先,如果夫妻尚在一起居住的话,可以在对方没有完全防备的情况下,注意收集对方的存折、银行卡信息,可以将相关材料复印,或号码抄下。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但知道在具体哪一家银行开的账户,一般也可以将储蓄信息查到。 其次,如果夫妻未在一起居住,又无法通过上述手段查到对方的银行存款信息的,可以采用以下方法了解对方银行存款情况:
(1)起诉后,申请法院调查。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有义务查询当事人的账户余额。另外,法院因为业务繁忙或法官人数有限,不一定对当事人的权益高度重视,不能提供账号和开户行的,法院一般会表示拒绝。虽然理论上,只要知道某人的名称和身份证号,各个银行均能查出存款人的存款和交易情况。
(2)起诉后,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由律师持调查令到银行查询。在支持法院调查令的地区,律师可以持法院调查令的方式到银行查询对方当事人的存款情况。
(3)实践中除了上述查询渠道外,还有一些调查公司提供银行存款查询服务;还有一些当事人通过银行系统的熟人查询存款情况,这些方法虽然能够达到查明财产的目的,但这种作法是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不建议当事人采用。
最后,提醒大家申请法院查询银行存款需要注意的事项:
(1)经验不足的当事人或律师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时没有特别要求打印开户以来的存取款明细,法官一般只会要求银行打印存款余额。这样对方之前转移或取走的存款就无法了解。因此,提醒当事人在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时,明确要求打印开户时至申请时的银行存取款记录。
(2)向法院提供的账户信息越详细越好,便于法院查询;
(3)需要查询多家银行、多个账号的,最好一次性向法院提交申请。
离婚可以查银行存款记录多长时间?
离婚后对方的银行存款记录是不能查的,个人存款属于私人财产,他人无权查看。
即使到银行去查,工作人员也不会让查的,因为这是违法行为,只有当事人才能才看自己的私人财产。
个人存款属于私人财产,不存在隐瞒说法,法律保护个人的隐私,他人无权知道,也无权过问,不属于夫妻公共财产的即使知道数量多少离婚后也不能分一杯羹。
由于银行不向公民个人提供他人的账户信息查询,包括配偶的,涉及个人隐私,那么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向银行查询另一方的银行存款余额,以及存取款的交易明细,记录期限没有规定。
法律依据:《储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储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储户的储蓄情况负有保密责任。
储蓄机构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储蓄存款,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