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账法院强制执行(欠账法院强制执行也不还怎么办)
欠债20多万暂时还不上,现在被对方告到法院强制执行该怎么办?
有以下三种途径可以尝试使用,一是在下步有偿还来源的情况下通过与债权人达成还款计划暂缓执行并到法院备案;二是走法律途径依法拍卖房产,因抵押权优先可先还抵押贷款,剩余部分偿还执行款;三是找有实力的担保人追加担保,以空间换时间,免得被立即执行上黑名单;
房子已抵押给银行,贷款50万,这笔款到期未还,房子就不是你弟弟的了,银行会通过流程拍卖房产用来归还贷款和利息,多的款会还给你弟弟,不足的还会起诉至法院强制执行。70万的房产贷了50万,估计拍买下来还不够还银行的贷款跟利息。
欠的地租20万要另外想办法还,挂上老赖的名声可就连公汽都坐不了了。
呼吁:取消信用卡“恶意透支”属诈骗条款💣💣求关注:成立反“信用卡透支为诈骗”联盟💣
刑法第196条第(四)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就属于诈骗。本人对此条款不太认同。本人认为作为法律应本着平等原则,这条款明显不公平,法律不能只是为资本家服务的,而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服务的。本人有以下几点:
一、 该条上所谓的“非法占有”,什么是非法占有,银行说你非法占有就是非法占有。谁用信用卡都是想还款的,都是由于种种原因而一时还不上。
二、 银行信用卡的发放就应该对具体人员来发放,有偿还能力的你可以发放,无偿还能力的不应发放,现在的信用卡全民皆发,包括在校学生,试问在校学生是花费时代,没有收益,哪有能力偿还他们的信用卡消费。银行却不管这么多,只想占有市场份额。他们信用卡还不起,就让其家长来偿还,家长不偿还就要告其诈骗,这凭什么?
三、 准确的说:银行发放信用卡就等同于向该卡持有人借款。该卡持有人由于某种原因一时还不上信用卡或生意失败还不上信用卡,不等于该信用卡持有人为诈骗。银行可以上征信,也可以去法院起诉查封其财产,但不应该属于诈骗。
四、 若不取消这款恶意透支即诈骗,建议银行在信用卡上特别标注:信用卡消费后,经发卡行二次以上催还而还不了的属诈骗行为。
五、现在所谓的套路贷多数是由于信用卡工作人员崔债和介绍过去而造成的,现在公安打击非法套路贷,本人认为要从根源整治就是取消信用卡透支还不上为诈骗这一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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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既然已经被对方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就需要配合法院来积极处理,不要回避;2、既然还有房屋,如果房屋已经被法院申请查封等处理,那就及时处理,更不要回避或逃避;
3、对于有抵押的房屋,法院有权进行拍卖等处理;当然如果拍卖的话,首先需要支付拍卖费用,其次是留出银行的抵押费用,剩余的款项来偿还对方的执行款项。
4、如果只有一套房屋的话,拍卖唯一住房后也会给留下5到10年的同位置的租金或一定的款项后再偿还对方的债务。具体预留的的款项需要看当地的有关规定等。
法院强制执行,欠债人没有钱还了该怎么办?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但是,如果出现欠债人”资不抵债“怎么办?
你申请强制执行时,可以查询对方有没有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如果有,可以把证据提交给法院,法院会依法执行,但是如果确实没有,法院会终止本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