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有权分配班主任费吗(校长有权利管老师吗)
学校把教师的班主任费分给非班主任的教师违反国家政策吗?
学校把教师的班主任费分给非班主任的教师明显是有违相关政策规定的,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中学班主任工作的暂行规定》第五章:班主任的待遇和奖励:
第十一条规定:班主任任职期间一律享受班主任津贴(包括民办教师)。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家拨发的班主任津贴基础上,适当增加津贴。
第十二条规定:建立班主任表彰制度。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教育思想正确,班主任工作成绩显著的优秀班主任进行表彰奖励。国家教委对成绩突出,贡献卓著的优秀班主任予以表彰和奖励。
根据这两条特别是第十一条规定我们可以很明显的看到,班主任津贴(费)是由国家教委拔发支出、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补贴的对班主任实行鼓励和奖励的资金,是一笔专项资金,也就是专款专用,是一定要发放到班主任手中的,而不能分摊使用。
因此鉴于学校的这种做法,是可以向当地教委进行反映申诉的,请他们对学校的这种做法进行纠错改正。
领导让班主任津贴给全校老师平均分配合理吗?
同样作为一名教师,这个答案很明确,不合理,班主任津贴就是班主任合理拥有的。
第一:班主任津贴是指中国教育部门对履行《关于班主任工作的要求》和完成教学工作量的班主任发给的津贴。一般情况下,班主任都会完成工作量和教学任务,个别请假也很正常,但是,不至于不发班主任津贴;
第二:各地政府都出台了班主任津贴制度,你们学校这样做是违背政策,校长一般情况下不会,也不敢这样做。如果真这样做就打电话投诉吧。
第三:咨询其他班主任的意见,人多力量大,一起去反应问题;
总之,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给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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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好,我是乡恋。题主说,领导让班主任津贴给全校老师平均分配合理吗?
正式在编在册教师所发工资中,有两块不能平均,一曰绩效工资;二曰班主任费。班主任费,属班主任独享,是全国最低级主任的"职务工资"。
看来你们的校领导也就个“屋山头”或口头干部,没什么职务,因此也没职务补贴,不懂文件规定,出这么个四六不靠谱的馊主意,他好从中分一份。
教师工资收入是国家给的,分发要遵照红头文件,学校领导让平均发,属无理胡闹,违反上级规定。他敢真平均,你就敢真告。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反映,看他这个“屋山头”干部能干几天?
😂思来想去,我觉得题主这题目属不靠谱题目,谁会这么胆大,不按政策办?不是在赚眼球吧?
虽然说不合理,但是全部给了班主任也不合适,其它老师不用管理学生吗?在小学里,其它科任老师工作量也不少,学生管理量也很大,为什么就没有班主任费?坚决反对全部给班主任!
领导让班主任津贴给全校老师平均分配合理?那肯定不合理呀。
首先这个津贴的名字就叫班主任津贴,那请问一下班主任津贴是什么意思?就是说这个班主任他做的工作,是负责整个班级的工作,包括去整理、调配、不同的任课老师,同时又兼顾教学,还要对各个学生的多方位观察、跟踪和管理。
那全校的老师有做班级的学生的观察跟踪和管理吗?当一个班级如果老师,没有请假或者没有及时到岗,这个时候是全校老师来处理这个事情,还是班主任来处理这个事情;当班级学生发生了问题,或者长期作业没交,或逃课,或者说家长跟老师任课老师有发生口角或发生什么矛盾的时候,这个时候是全校的其他老师来做工作吗?
如果是其他老师来做工作,全校老师都在这个班级去奉献去付出,那班主任津贴肯定是平均均分,如果没有,那凭什么要把津贴给全校老师均分呢?
学生成绩差,校长就罚任课老师钱,对吗?
学生成绩差,校长就罚老师钱。以此类推,学校成绩差,教育局是不是也能罚校长的钱?
但凡考试,总会有个123名。这是不是说,每次考试之后,都会有任课老师被罚钱?
- 翻遍有关的法律法规,也没发现校长有罚老师钱的权利。罚钱这种事,属于行政处罚,而学校是没有执法权的。校长罚老师钱,本身就是违法违规行为。
- 再者,按照相关规定,学校可以对老师作出的处分主要有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取消各项资格等。哪怕是教育主管部门的处分权限里,也没有罚钱这一条。
- 退一步讲,教师被处分,多是因为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个人比较孤陋寡闻,还没听说过因为学生成绩差,就处分老师的。
姑且不说教育管理理念的问题,仅从法律法规上看,校长罚老师钱的行为就不对。能这样做的校长,估计也谈不上什么管理理念了。罚老师钱的校长,肆意妄为了。
我是一位教师,专注教育领域。感谢您的阅读,期待您的关注。
学生成绩差,校长就罚任课老师的钱,这是不对的。当然,这个钱是指工资。如果是绩效考核,还是要与教学成绩挂钩的。
绩效考核,也应该从德、能、勤、绩几个方面去考核。如果一个教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教学能力,业务水平都不错,每天勤勤恳恳工作,老老实实做人,就是教学成绩差强人意,学校在进行绩效考核时也只能扣教学成绩这一方面的钱。
说实话,并不是每个学生都是读书的料。有些学生别的什么事都很精明,就是学习上差得一塌糊涂。老师付出了很多心血,学生就是学不懂,弄不清楚老师讲的什么。
我班就有一个这样的孩子,平时月考还考过28、9分。在她身上,我花了很多时间,费了很多心血,但效果不是很大。期末考试,也只得了个C,把我班的平均分拉下不少。
所以,校长不能单凭学生成绩差,就罚任课老师的钱。校长在制定奖惩措施时还要看老师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出勤情况等。校长罚钱,也只能扣老师教学成绩这一方面的钱,如果涉及到扣工资,那就是大错特错。
学生成绩差,校长就罚任课老师钱,不对,不对,不对!——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现代管理学的核心,是调动人的积极性。也就是说,作为学校来说,它的一切规章制度,都是为了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而规章制度,应该是“底线”,是最低点,而不是“最高点”。最高点,靠的是“文化”!靠的是校长的人格崇尚,不是权力崇尚,从而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进行了著名的管理学实验——霍桑实验,整个实验长达近八年。该实验的结果经过研究分析,最后形成了四个结论,其中之一是,人的积极性,取决于工作中形成的人际关系。之二是,新型的领导能力在于提高员工的满意度。
这两个结论,都要求学校的校长应当将注意力放在着力营造“学校文化”上,崇尚“人格魅力”,而不是崇尚“权力”。
著名的夏普公司,在它处于破产边缘的时候,全体员工主动要求降薪,帮助公司度过难关,崇尚权力的领导无论有多大的权力,都不可能“收获”这样让人感动的“人心”。
营造“学校文化”,自然比制定罚款、扣钱的规章制度困难得多,对校长的要求也高得多。
即使是罚款,扣钱,也要有站得住脚的缘由,有能够拿出公开辩论的理由,而不是仅凭校长的权威。
比如题主说的学生“成绩差”,某学生上次考试50分,这次考试58分,是进步了,还是“差”?某学生上次考试得满分100分,这次考试94分,是“优秀”还是退步?
有人可能会说,两次考试的题目难度不一样。这就对了!既然你能考虑到试题难度不一样,为什么就不考虑学生原本的基础不一样呢?
如果罚款能解决问题,能罚出老师的积极性,那就罚款好了。可是,那还要校长干什么呢?有一台电脑不就得了?
换个角度说,即使学生成绩真的差了,首先要分析原因,是因为老师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塞责造成的,还是有其他方面的原因(“其他原因”有很多,这里不赘述),不能只看结果,不问原因,不看老师的工作状况,工作过程,这是不客观的,也是不能服人的。
而且,老师之间的能力,水平,方法也是有差异的,一个高水平的老师,把学生的成绩从90分,教到95分,而一个水平不高的老师,把学生的成绩从60分,教到75分,这该怎么评价?
我在这里讨论的,不是该不该罚款,该不该扣钱,而是说,就学校整体上看,构建,营造“学校文化”是第一位的,而构建“学校文化”,离不开校长的“人格崇尚”。
罚款,扣钱,不是不可以,但要客观,要有“颠扑不破”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