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带什么材料(工伤鉴定带什么材料去鉴定)

法律动态 2025-07-17 1
工伤鉴定带什么材料汇总:
  1. 工伤认定材料递上没有回执单吗?
  2. 工伤伤残鉴定找哪个部门、需要什么材料?

工伤认定材料递上没有回执单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取工伤认定材料不出具回执。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材料,并不需要出具回执单,但应在15日内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完整的书面通知补正材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伤认定办法》

  第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工伤伤残鉴定找哪个部门、需要什么材料?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找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者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申请。以下是一般需要提交的材料:

1. 《工伤事故报告表》:由用人单位填写,该表需包括工伤发生时间、地点、受伤人员姓名等基本信息。

2. 《劳动合同》或者雇佣协议:该文件可以证明工作关系和受伤人员的职位。

3. 《事故证明书》:由相关机构出具,证明受伤人员在事故中受到了伤害。

4. 相关医疗文件:如就诊记录、疾病诊断证明书等。

5. 工资复印件:用于计算赔偿金额。

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面临失业的情况,需要提供失业证明等。

具体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可能因地区和个案而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工伤伤残鉴定可以通过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申请。具体的流程和材料如下:

1.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工伤发生后,可以向所在单位或者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伤残鉴定。

2. 提供材料:在申请鉴定时,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包括工伤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伤情等详细情况,以及医院出具的相关病历和诊断证明。

3. 安排鉴定:在接到申请后,劳动保障部门或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申请人到指定地点进行鉴定。

4. 进行鉴定:在鉴定时,医生和专家将对申请人进行身体检查和评估,确定其伤残等级和相应的评估标准。

5. 出具鉴定意见:鉴定结束后,劳动保障部门或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出具鉴定意见,并将其告知申请人和所在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伤残鉴定的具体流程和材料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规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建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的时间应当是工伤职工的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或者是已经痊愈。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工伤鉴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一)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二)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四)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六)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