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工资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12333维权需要提供什么?
对于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拨打12333进行投诉举报或提交以下证明资料到万秀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一)投诉人的身份证原件(验证)及复印件一份;
(二)投诉人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三)投诉人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的书面材料(填写投诉书);
(四)投诉人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关证据(工资单、押金单、考勤表、结算单、工资欠条);
(五)投诉者与被投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通知、聘用协议书、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答:12333维权需提供
a,身份证号和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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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失业登记,就业扶持,医保联网等
1.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纪、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违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并应有投诉人的签名或盖章。
2.投诉人证明手续。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资料(确实不能提供的,经说明后可不提交)。集体投诉推荐代表的还需要提交推荐人签章的推荐委托文书。
3.相关证据手续。提交必要证据手续证明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背劳动保障法律的做法所导致的,如证明劳动关系及与投诉请求有关的证据手续。具体事宜能够直接询问劳动局,以劳动局的要求为准。
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工资记录可作为劳动仲裁证据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监察的记录是可以作为劳动仲裁证据的,除了监察记录外,还需要其他的证据进行证明。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
(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二)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
(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
(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当场处理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
只是投诉资方拖欠工资,是一种说明自己已经通过劳动监察大队督促资方给自己结算工资,但资方不一定给结工资。可做仲裁的一个小一据,进行劳动仲裁时候一项过程。
一般劳动仲裁,要经过劳动监察大队对资方一些做法进行督促,而资方依然不顾监察大队的督促,才会进行劳动仲裁。如果劳动仲裁依然无效,可进行法律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