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和再审有什么不同?
一审、二审、再审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一审、二审、再审之间的联系:
1、经过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如果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的,上诉审法院即适用第二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首先运用第二审程序的有关规定;第二审程序没有规定的,要适用普通程序的有关规定。 诉讼案件当事人经过一审法院判决,不服可以上诉至上一级法院,由上一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终审判决)。
再审是指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的审理。是针对案件确有错误,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对于生效案件的补救措施。
一审、二审、再审之间的区别:
1、审判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一审诉讼程序的发生,基于当事人的起诉权和法院的管辖权;而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的上诉权和二审法院的审判监督权。
2、审级不同。第一审诉讼程序是案件在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适用的程序;而第二审程序是案件在二审法院审理的程序,它是一审案件受诉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适用的程序。
3、审判组织不同。一审法院适用第一审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组织形式有两种,即合议制和独任制。
4、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一审诉讼程序是以原告的起诉状和被告的答辩状为基点展开的,审理的对象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而第二审程序是以一审裁判为基点,对当事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审查,审理对象是一审法院的裁判。
5、审理的方式不同。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民事诉讼案件,法院只能采取开庭审理的方式;而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民事上诉案件,法院可以根据案件事实是否已经清楚等实际情况,选择采取开庭审理或者径行判决的方式。
6、裁判的效力不同。适用第一审诉讼程序审结后的判决,在上诉期间,是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结后的裁判,是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
一审二审再审不开庭的区别?
这是二审和一审的区别!再审其实就是重审 (1)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第一审程序发生是基于当事人行使起诉权.第二审程序的 发生是给予当事人行使上诉权。 (2)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一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针对原告、被告双方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一审裁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3)适用程序不同.第一审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既可适用普通程序,也可适用简易程序,并且必须开庭审理,不能径行判决.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对事实清楚,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上诉案件,可以径行判决. (4)裁判的效力不同。第一审判决和准许上诉的裁定,在上诉期间内不发生法律效力,按照二审程序所作的裁判,一经宣告和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是不准上诉的终局裁判.
刑事案件一审二审再审的区别?
刑事案件一审是最初的审理,其判决结果如果当事人上诉或检察院抗诉则必须经过二审,而二审则为终审,当事人不服也不得上诉,只能申诉。
再审是对已经生效的判决因为发现确有实体错误或者程序错误而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本级法院院长决定重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