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么[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么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一方违约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请问合法有效吗?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 和第二十三条 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也就是说除了违反服务器协议和竞业限制、保密协议意外,用人单位是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但是单位可以约定特定情形下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22条23条25条的规定及办案实践解答如下;
一、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内容里约定了违约条款是否有效,要根据违约条款里约定的具体情形来确定。只有对服务期、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这三种情况约定的违约金有效。
二《劳动合同法》25规定,对服务期、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这三种情况以外,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约定违约情形承担违约责任,法律都不予支持。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办案实践分析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内容里约定了违约条款是否有效,需要根据违约条款里约定的具体情形来确定是否有效。
2、其中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已明确规定,只有对服务期、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这三方面,在劳动者违约时要求劳动者承担相应合理的违约责任,除了这些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约定违约情形承担违约责任,法律都不予支持。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一方违约要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请问合法吗?
AC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那么违约金是怎么算的呢?合同违约金数额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所遭受损失30%,超过30%的,可以请求法院适当予以减少。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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