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二审终审后还可再审吗

法律动态 2025-07-26 5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民事二审终审后还可再审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民事经二审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后,可否申请再审?
  2. 民事一审二审再审裁定驳回后是否还可以申请再审?

民事经二审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后,可否申请再审?

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二审判决书一经送达,即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判决书的义务。

当事人不服二审判决,不能上诉;但当事人认为判决确有错误的,可以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影响判决的执行。附: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民事一审二审再审裁定驳回后是否还可以申请再审?

民事一审、二审、再审依法裁定驳回的案件,不可以申请再审了。也就是说人民法院的司法救济程序已经用尽。

那么,唯一的司法救济程序,向二审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人民检察院根据证据,认为二审或再审裁定确实有误的,人民检察院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或抗诉。

同理,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二审、再审裁定驳回适用法律正确,公平公正,人民检察院给申请人作出不支持检察监督,双方当事人只能服判。

再审只能进行一次,被驳回后,不得重复提起,只能尝试去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这一般不能申请再审。

对驳回再审不服,重新申请再审。那这个程序就是在不断的重复中。这种不断重复的程序并没有价值和意义,不仅是对我们司法资源的浪费,也是对于我们司法裁判终局性的破坏,最后破坏的司法权威和尊严。所以我们申请再审,原则上也就只有一次。

那对于驳回再审申请不服,应当怎么救济?我们法律也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按规定,对驳回再审申请,或对再审裁判结果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检察建议。检察院是我们的法律监督机关,自然有权力对于错误的生效裁判予以抗诉。另外, 申请检察院抗诉或检察建议同样也只有一次。维权机会都是很宝贵,所以在启动程序前要慎重考虑,做好全案准备工作。

关于民事二审终审后还可再审吗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