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死了债务谁承担
- 城投公司债务谁承担?
- 企业被行政部门撤销后债务谁来承担?
- 如果欠债的人死了,那家人需要替他还债吗?
- 个人债务由他人承担的方式?
- 失信人员死亡后债务由谁承担?子女没有继承任何遗产妻子已离婚?
- 假如一个人去世了,在名下没有任何财产的情况下,生前欠下的债务是不是要家人去承担呢?
城投公司债务谁承担?
1、城投公司即便是地方政府100%控股,那也是有限责任公司,政府承担出资范围内的有限责任;
2、城投公司破产后,按照《公司法》的破产规则进行资产和债务清算,政府股东至多投资归零0;
3、如果政府愿意给城投公司兜底,那么城投公司就不会申请破产,而是继续运作,回归良性;
城投公司是由当地政府以政府信誉为担保募集资金而成立的地方国有企业,是独立的法人机构。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应当由城投公司法人主体承担,如果城投公司一旦发生破产,那就由当地政府承担,因为一般而言,城投公司的大股东都是当地国有资产。
企业被行政部门撤销后债务谁来承担?
企业被行政部门依法撤销后,应按法律规定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理清算,债权人可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企业被行政部门依法撤销后,如债权人认为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违法,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上一级行政部门进行申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撤销行政部门的行政决定或承担自己的债权损失。
如果欠债的人死了,那家人需要替他还债吗?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涉嫌犯罪人员畏罪自杀或者因病等原因死亡,将不再追究法律责任。那么对于欠下债务的人员如果自杀或者别的原因身故,遗留的债务是勾销?还是由亲属代为偿还?其实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首先,欠债者死亡,我国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父债子还、子债父还、夫债妻还”等连带偿还责任。之所以这些年来类似的连带偿还责任似乎成了一种不成文规矩,这不过是讨债公司,非法追债公司故意误导的结果。
当然,也不是债务人死亡就彻底无法追回债务了,这要看原债务人有没有留下可供变现的财产。如果有则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扣押和拍卖变现用以抵偿债务。比如说名下有一套房子一辆车子,如果他的亲属想要继承房子和车子,那么就得偿还债务。如果放弃继承那也就不存在债务延续和株连。
总的说来,债务人如果自杀,基本都是债台高筑无力偿还导致的结果,所欠债务基本没有追回的可能。所以,谨慎放贷,否则可能面临血本无归的结局。
其实题主这个问题问的非常好,现在社会这种纠纷真的不在少数
我身边就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其实说实话还是不懂法,归根到底还是死者的财产继承问题,如果你继承了财产那就有责任替死者还债
我身边有个朋友他父亲去世给他留了200w的遗产,可他知道父亲的外债也相当多,估计大于200w ,他果断选择没有继承遗产,结果走法律程序没有任何还款责任,所以大家多学法
欠债人如果死亡,家人是否还债分两种情况:
- 继承人选择继承遗产。财产分割后如果继承人选择继承财产,需要由其财产继承人偿还其债务,但是偿还数额不会超出遗产数额,但是继承人愿意超出偿还除外。
- 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这种情况,继承人则不需要承担债务偿还。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个人债务由他人承担的方式?
个人的债务由他人承担的方式,可以通过担保、代偿、转让债权等多种方式实现。
其中,担保是指他人作为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承担债务的责任;代偿是指债权人可以向担保人或保险公司申请赔付,由其代替借款人承担债务责任;转让债权是指借款人将自己的债权出售给其他人,由购买债权的人承担债务责任。这些方式可以有效降低个人的债务风险,但需要注意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债务承担,是不失债之同一性而由第三人承受或加入债务之契约,包括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免责的债务承担是以原债务人所负担之债务,移转于新债务人为目的,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而承担全部债务,使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
免责的债务承担亦即狭义的债务承担或单纯的债务承担。
债务承担有两种方法:
一是承担人与债权人订立协议。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协议,承担债务人的债务,其债务于协议成立时移转于第三人;
二是债务人与第三人订立协议,由第三人承担债务。债务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债务承担协议,须经债权人同意方为有效。
二、债务承担的条件和法律后果
1、必须要有有效的债务存在。本来不存在或已经消灭的债务订立债务承担协议,不发生效力;
2、所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不能作为债务承担的标的;
3、要有以债务承担为内容的协议。债务承担协议,以债务移转为其内容和目的;
4、债务承担协议须经债权人同意。这是债务承担协议发生效力的最主要条件
失信人员死亡后债务由谁承担?子女没有继承任何遗产妻子已离婚?
没有继承遗产,也不就不必承担债务。
这就是所谓的限定继承。
因此,如果被执行人死亡,他的继承人又没有继承遗产的话,那么他的继承人就不承担他的债务。
如果他有遗产的话,债务从遗产当中优先扣除。
如果他死亡的时候没有留下遗产,那么债务就会消灭。
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这就意味着失信人员去世后,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失信人员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以上所说的债务仅指失信人员的个人合法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或是失信人员生前所欠的非法债务,则另当别论。
个人的债务只能个人承担,不会转嫁给其他人的。债务人死了,遗产必须首先清偿债务。然后才能由继承人继承。现在债务人(失信人)死了,其子女没有继承其遗产,则不能再要求其子女承担债务责任。即使子女继承了遗产,他们也只需承担其所继承遗产范围之内的债务责任。至于其前妻,你首先需弄清楚这个债务是不是他们的婚内债务。如果是则前妻需要承担债务责任。如果仅仅是死者的个人债务,则不能要求她来承担债务责任。
假如一个人去世了,在名下没有任何财产的情况下,生前欠下的债务是不是要家人去承担呢?
这个看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加人可以不承担的,就好比借的钱用在了什么地方,是个人用的还是投资什么东西,个人用的人死了可以不还了,如果是投资或者给儿子买房,只要别人有证据吗就必须还,毕竟买的东西还在那里,马云就说过,借他的钱除非死了就可以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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