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和抵押权的先后顺序
今天给各位分享质权和抵押权的先后顺序的知识,一起来了解下吧!
抵押权和质权的清偿顺序如何理解?
质权提供担保标的有动产和权利。抵押权提供担保标的有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及动产。由此可见,抵押权和质权并存的情况下也很好处理的,只要抵押权的整个操作流程是非常规范的,抵押的这件财产拍卖所得价款先由抵押权人处理,后由质权人受偿,相反如果是先办理了质押的,自然质权人就有优先受偿权。
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时,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已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未登记的抵押权平等清偿。
“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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