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未签订合同法律怎么规定

法律动态 2025-07-28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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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故意不签劳动合同索赔的司法解释?
  2.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承担什么不利后果?
  3. 劳动合同乙方先签甲方没签?
  4. 未签订劳动合同,工龄如何计算?

故意不签劳动合同索赔的司法解释?

那要看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单位入职一个月内单位需要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从入职第2个月期需要支付员工未签合同双倍工资赔偿,最长不超过11个月。但是如果员工入职已经超过两年就过了诉讼时效,不能再要求赔偿。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承担什么不利后果?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承担什么不利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产生以下几种

后果: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虽然说是一个书面的东西,但是必须要签的。它是明确单位职工双方义务的一个合同书。

虽然单位办理招用人员登记表、缴纳社会保险费都可以代表你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建立劳动关系如果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上述后果也是必须要承担的,即使你给他缴了保险还按时发工资。

应该什么时候签订劳动合同呢?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一般各个市级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都有劳动合同的范本,可以下载打印。

建议至少要签订三份。

一份存入职工档案。

一份单位备查。

一份交由劳动者。

注意,最好要劳动者签字确认。按手印更好,这样能够最大程度的避免争议。最近处理了一个上访要劳动合同的。

这个劳动者跟单位有争议,但是企业说给他的劳动合同他自己丢了,但是劳动者就是声称手里没有,单位也没有签收记录,单位也没有留存其他备案的劳动合同。只有职工档案里有劳动合同,但是已经交给劳动部门了。单位好难勘。

因此呢,劳动者如果没有收到单位给你的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承担什么不利后果?

首选,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单位招聘新员工,应当及时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单位招聘了新员工,但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其次,如果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承担什么不利后果?

主要有两种情形:

第一种: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单位招聘了新员工,有一个月的考验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与员工签订书面合同,应该向员工支付11 个月的双倍工资。

第二种: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单位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指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签怎么办呢?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特别提醒:单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单位来说有百利二无一害,希望单位能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一定要及时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希望上述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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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乙方先签甲方没签?

在合同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是十分重要的,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就不能最终确认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也就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有效。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但是,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也只是形式问题,实质上应当追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如果一个以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已经履行,而仅仅是没有签字盖章,就认定合同不成立,则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劳动合同的签暑公司应主持个仪式,在指定的地方甲乙双方应同时在场,同时签字盖章,一式二份,各执一份。

个别企业因特殊原因将劳动合同拿到员工岗位上分别签字,也是可以的,但应公司方先签字盖章,并将合同条款与员工宣讲明白,再给员工签字,留存一份给员工。先乙后甲的错时签字方式不可取。

未签订劳动合同,工龄如何计算?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全部来源或主要来源的以年为单位的工作时间,没有签劳动合同,不能计算工龄;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若没有可以合并的情况,连续工龄就是本企业工龄。国务院1978年6月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将“本企业工龄”改叫为“连续工龄”;

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的"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劳动合同法》第84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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