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的新的权利是啥
人大通过民法典使用了什么权利?
人大通过民法典使用了立法权。全国人大四个职权分别是: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其中区别:立法权关于法律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某种法律,决定权关于方针,任免权关于人事、监督权关于国家机构,在每年3月例行的工作报告中,上年度的报告一般体现监督权。
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新兴权利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的新兴权利包括居住权、网络虚拟财产权、隐私权和数据权。
这些新兴权利在民法典中得到了明确的规定和保护,反映了法律对现代社会中新型权利的认可和保护。具体来说:
居住权:这一权利的设立,主要是为了解决住房问题,特别是关于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情况,为非房屋所有权人提供居住保障。
网络虚拟财产权: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虚拟财产如游戏账号、电子钱包等成为个人重要的财产形式,民法典的保护体现了对虚拟世界财产权益的重视。
隐私权:在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的保护尤为重要,民法典对隐私权的保护,确保了个人在网络世界中的权利不受侵犯。
数据权: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个人数据的收集和使用变得普遍,民法典对数据权的保护,旨在确保个人数据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这些新兴权利的设立,不仅反映了法律对新技术、新环境下个人权利保护的适应和进步,也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有助于维护个人权益和社会秩序1。
在保护对象上民法典新增的权利?
此次《民法典》对于保证人的权利,新增两种。
第一种为 一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权
指的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对于一般保证人来说,现在可以通过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财产,来减少自己承担责任范围。
第二种为 保证人的追偿权
《担保法》规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民法典》规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主要变化体现在:
该种追偿权,不同于以往担保法规定的追偿权,只能向债务人追偿,而不享有其他权利。
此时的追偿权,更像是一种代位权的体现,保证人代为债权人,行使权利,可优先受偿债务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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