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债务一方愿全部承担可以吗
离婚协议书财产全部归一方,债务是不是也归其一方?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债务人与配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从事家庭经营及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见,无论是通过行政或诉讼程序离婚的,应当先以共同财产清偿债务。
如债务人在离婚时先分割共同财产,从形式上,对共同债务明确为一人偿还,而实际上义务人因无偿还能力,而使债务难以清偿,那么,这种民事行为既违背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债务清偿的程序和原则,又侵害了债权人合法民事权益。再说,有时这种“离婚”并非是行为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即“离婚”是假,规避法律是真,与该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相悖。
债务缠身要逾期了,离婚了是否只用自己去承担自己名下的债务?
这里面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了。首先,要看你这些债务里有哪些是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公司经营使用的,如果是这些的话,后面很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是,那么这些债务就属于你的个人债务,不会牵连到你的另一半。其次,离婚的话,建议协议书要写清楚了,可以具体列明债务。
很高兴为你解答,我之前就是前夫负债,我也成了被告,后来经过调解把我撇出来了,但是婚内的债务是要两个人共同承担的,就算离婚了也是需要两个人承担,就看你前夫和原告能不能把你撇出来了,如果你有财产,肯定逃不过的,不过我也是债务缠身,网贷都已逾期,这些钱我也没花过,都是被前夫以我的名义借出来的,但是催收的是我,所以有点钱不舍得吃喝,存起来还钱
感谢邀请。
楼主提出的这个问题,主要涉及的是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现行有效的主要法律规定如下:
《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所以,楼主的问题,主要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名下的债务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如果是,那即使离婚,即使离婚协议有约定,债权人也有权利向双方主张还款。
望上述解答能帮助到楼主。
一方负有个人债务离婚时可以净身出户吗?
净身出户都需要协商决定的,只能说他在隐瞒你情况下借钱用于个人挥霍未用于家庭支出这笔债务,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这个债务和你脱离关系。但婚后夫妻共有财产,房产车子存款都需要双方自己协商决定,协商不了法院起诉由法官视具体情况判决。
可以。但是债务要自己还,另一方无需承担的,毕竟那是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如果是共同财产的话,另一方有责任要一起还,但是不是共同财产?
另一方没必要一起还的,所以净身出户的一方要承担自己的个人财产债务!就算是净身出户也要还的
离婚后一方承担所有债务可不可以?
你好,针对你的问题,本律师认为:
1. 你们夫妻在离婚的时候签署的离婚协议,或者其他的协议中约定的婚内的共同债务全部由某一方个人承担,这种约定只要是双方同意的,就是有效的。
2.但是上述的这种约定只适用于你们夫妻二人之间,对于债权人是不生效的,除非债权人同意。因为法律要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在要求还款的时候,还是可以要求你们二人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3. 在债权人要求你们夫妻二人共同还款的时候,协议当中约定不需要还款的那一方实际承担了还款的义务后,可以向协议约定的应承担还款义务的一方追偿。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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