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诉讼时限具体是怎样的

法律动态 2025-08-04 6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劳动合同诉讼时限具体是怎样的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劳动合同诉讼时限具体是怎样的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 《劳动合同法》中试用期中的“合同期限一年以上”怎么理解?是否包含了1年期合同?
  2. 什么是劳动仲裁诉讼时效中止?
  3. 劳动仲裁的时效规定?
  4. 2025民法典普通诉讼时效三年包括劳动争议时效吗?

《劳动合同法》中试用期中的“合同期限一年以上”怎么理解?是否包含了1年期合同?

合同期限一年以上是包括一年的。与企业签订的合同,试用期按劳动法不能超过二个月。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什么是劳动仲裁诉讼时效中止?

仲裁时效中止,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仲裁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又称为时效的暂停。

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止,从中止的原因消灭之次日起,申请仲裁期间连续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二条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止,从中止的原因消灭之次日起,申请仲裁期间连续计算。

劳动仲裁的时效规定?

1、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计算。”

2025民法典普通诉讼时效三年包括劳动争议时效吗?

包括。

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又有普通时效和特殊时效之分,普通时效为三年。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

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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