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的证据程序(法律规定的证据程序有哪些)

法律动态 2025-06-28 1
法律规定的证据程序有哪些汇总:
  1. 行政诉讼中,被告在一审中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的证据,可以在二审程序中提出吗?
  2. 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原告在一审程序中应当何时提供证据?
  3. 审判程序中如何进行交换证据?
  4. 孩子被亲戚故意烫伤而毁容,想走法律程序可证据不足该怎么办?
  5. 证据法是程序法还是实体法?

行政诉讼中,被告在一审中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的证据,可以在二审程序中提出吗?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1条第3款规定:“被告在二审过程中向法庭提交在一审过程中没有提交的证据,不能作为二审法院撤销或者变更一审裁判的根据。”尽管有关证据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就收集的,而且也是真实合法的,但是由于没有在特定程序的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证据。

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原告在一审程序中应当何时提供证据?

原告或者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供。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无正当事由未提供而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接纳。

审判程序中如何进行交换证据?

每个地方的不一样,但是大概都有这些流程。

1.开庭前的准备:各人进场,书记员点清当事人是否到其并宣布法庭纪律,然后法官们进场,全体起立,坐下后,审判长敲敲法锤,宣布开庭,简述案由,当事人,介绍审判人员,然后告知当事人他们的诉讼权利义务,问当事人有没有要回避的,没有的就继续进入下一轮,有的要延期审理.

2.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读起诉书或原告读起诉状,原告有代理人的要读代理词,然后被告自我辩护,由代理人的要读辩护词或答辩词.接下来双方轮流举证,并就证据能否被采纳或其证明力大小互相辩论.

3.法庭辩论.等双方都举证完了,审判长宣布结束法庭调查,开始法庭辩论,公诉人,被告人或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会轮流发表对自己有利的对案件的处理意见,针锋相对,是整个审理中最精彩的部分.

4.被告人做最后陈述(刑案)或双方当事人作最后发言(民案).当审判长认为辩得差不多了,事实都辩清楚了,会结束法庭辩论,进行这一环.

5.合议庭退庭评议,讨论如何判案.这是秘密进行的6.当庭宣判(很少这样)或宣布定期宣判.宣布完了以后,审判长敲敲法锤,退庭!

孩子被亲戚故意烫伤而毁容,想走法律程序可证据不足该怎么办?

即没有证据就不能说是故意,然事故已经造成,无乎也就两种可能,意外与故意。无证据证明是故意,可否能证明是意处呢。前者找不到证据,可从后者找证据,证明是意外,还可找不是意处之正据,只要有一个举证成立,就可进行反证。任何事故发生都有发生之过程,发生之原因,从各种珠丝马迹中寻找,终能找到证据。法律是讲证据,没有证据也就没必要再打官司。

略懂法的都知道:走法律程序就不能缺乏证据,既然是证据不足,相关程序就难得一一进展了!但是你又不想这么轻易放过一个该承担责任的人!这就得动动脑子了!可以尝试:拖人去找其协商一下,当然,这个人还必须得会讲话,进退得适,否则是很难得予其配合你的!再个:方法该用的用了!但是其还是无动于衷,仍不知悔改,他、她也不记得又会好到怎样!一句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愿尽快愈合。

证据法是程序法还是实体法?

是程序法。

实体法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如民法、合同法等。程序法规定行使具体实体法所要遵循的程序。

而作为程序法的证据法,其内容规定了证据提取的全过程。因此属于程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