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期间怎么发工资
工伤治疗中,工资应该怎么结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停工留薪期限根据员工的受伤实际情况确定,发放标准为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原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节假日补贴、午餐补贴等。
司法实践中,原工资一般以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期间工资是怎么发?
工伤保险待遇内容如下,仅供参考,具体根据工伤职工具体情况及所在地的具体政策为准。
1、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不是职工交社保的地方)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停工留薪
工伤职工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其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但停工留薪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以后,停发原来工资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职留薪期满之后仍需要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伤残补助
工伤职工因工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参考下表:
根据确定的伤残等级,工伤职工可享受待遇如下表:
4、死亡抚恤
劳动者因工死亡或工伤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可按照下表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工资为什么要工伤认定书下来才发?
不知道您是怎么想到的这个问题?
工伤中根本就没有工伤工资这种说法。
工伤治疗期间由用工单位负责承担受伤员工的正常工资。
工伤鉴定完毕后,由用工单位负责承担受伤员工的工资补贴。
不知道以上两项中的那一项是您认为的工伤工资了?
一,如果是第一项,公司的做法是违法。因为这种工资必须按时足额发放。
二,如果是第二项,公司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工伤补贴只有工伤鉴定完毕后,根椐伤残等级才能确定补贴金额,所以必须等工伤鉴定完毕后才可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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