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法院程序离婚是怎么走的流程

法律动态 2025-08-14 18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走法院程序离婚是怎么走的流程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走法院程序离婚是怎么走的流程的知识,包括走法院程序离婚是怎么走的流程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1. 去法院起诉离婚要本人亲自去起诉吗?
  2. 大S为什么要向法院诉请离婚?不能和平协议离婚吗?
  3. 法院判决的离婚的,如果再登记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4. 我和老公协议离婚,结婚证被法院收走,现在不想离了,请问,怎么向法院要回结婚证?

去法院起诉离婚要本人亲自去起诉吗?

感谢邀请。我就帮大家普及下这方面的知识。如果想去法院起诉离婚,可以不用本人亲自去。程序是这样的:

一.自己先写好民事诉状纸,民事诉讼纸里面要写相关的感情不合破裂证据,或者婚外情。委托他人或者律师递交或者邮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并缴纳一定的案件受理费。


二.离婚诉讼开庭时原告必须到庭,律师只能作为一般代理出庭应诉。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7日内会立案,并通知当事人,5日内会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诉状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会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

  

三.法庭审理离婚案件,原被、被告都必须按时出庭,不过可以委托律师答辩,离婚案件法官一般会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判决离婚,双方签名。  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在评论区留言,我都会一一答复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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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可以自己到法院去办理立案手续,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去法院办理立案手续。

1,当事人自己到法院起诉离婚,首先得书写起诉状,并附上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有未成年子女的,需附上出生证复印,还有就是能够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另外,应列明财产种类、数量、座落等。起诉状及证据应一式三份,交法院二份,自己留一份。

2,当事人如果委托律师的,则由律师代书起诉状,并整理证据等起诉材料。委托律师的,当事人须出具委托书。

3,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自己的父母、子女、兄妹等近亲属担任诉讼代理人。如果委托的,同样须出具委托书,另外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大S为什么要向法院诉请离婚?不能和平协议离婚吗?

作为明星,好多离婚的都不肯公开,私下里和平协议离婚,不得已的时候才公开或者被曝光才承认,而他们俩,不肯和平协议离婚,而是起诉离婚。无外乎几个原因

一个要离婚,一个不愿意;

夫妻有一方坚持离婚,另外一方不舍得或者说其他原因不配合。

就房产,财务问题无法达成一致

一个明星一个商人,都不差钱不差房子,经济分割自然很谨慎,都要离婚了,除了给孩子花的,肯定各顾各。

孩子扶养问题谈不妥;

儿女双全,离婚后一个北京一个台湾,孩子归谁扶养?一人一个或者俩都给谁一个,都是问题。都爱孩子的肯定不愿意放手,谈不妥就起诉。

离婚后打算回归娱乐圈搞事业,提升一下曝光率和人气

结婚生子后回归家庭,事业停滞,现在离婚了专心搞事业,借着这事曝光率和知名度进一步提升,有利于继续发展事业。

我大胆猜测,两人可能并不想离婚,尤其是男方,因为男人有时候并不想把自己心里的话说出来,就比如我老婆叫我认错,但是我心里其实是想认,但是我就觉得认错让我心里很不爽,很不舒服[黑线][黑线],记得有一次我本来心情就不好,然后我还是回家做了饭菜,我老婆在玩手机,可能她心情也不是很好,所以我做好饭,让她过来吃,但是她吃了2口就不吃了,还说很难吃,这一下我心里是非常生气的,但是我忍住了,我就问他想吃什么我去给她做,她说什么都不想吃,而且还摔了筷子,我当时就非常生气,我就把桌子上的饭菜盘全部扔到家里的墙上,她也被吓到了,因为我一般不生气的,后来她就自己走开了,我们持续了一周没有说话,后来我才知道她那几天身体不舒服,但是我还是没有去给她道歉,后来还是朋友到家里来慢慢给我们做工作,这才把事平息了,所以我就去钢铁直男型,就是心里认定不回去做的事一定不会去,做了也会很难受,所以通过这个例子,我觉得男方应该是还没有主动去认错,女方才用这种方式去威胁他,毕竟离婚过程还有冷静期嘛。如果预测对了,我是不是一个预测小神棍呢[抠鼻][抠鼻][抠鼻][抠鼻]

徐熙媛(大S)是中国台湾人,汪小菲则是中国大陆人,由于两人所有地法律不同,离婚过程比想象的要复杂。大S今次向台湾法院申请离婚,按流程,两人先要拿到离婚证书,再去办理公证,最后经海基会转海协会到北京生效。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大陆对台湾达成的调解笔录可提出许可执行,但不一定会承认台湾的判决或调解。

而大S选择在中国台湾法院申请离婚,则极有可能是从争夺“子女抚养权”的角度出发的,有新闻说,中国台湾和中国大陆对离婚的判决原则有区别,会影响到子女抚养权。两位女儿希箖儿及希玥平时随大S生活,中国台湾家事法庭倾向“手足不分离”,大S较易得到抚养权,而中国大陆较常判父母一人分一个小孩。财产分配两地亦有分别,台湾倾向分钱不分产,但大陆则是共同财产制,无论财产或债务都要向另一半分担。

所以,大S既有可能就是想争取两个女儿的“子女抚养权”,而选择在中国台湾的法院申请离婚。至于,财产则应该不是重点。

想一想,如果能和平了,还要起诉吗?想来有太多的不甘心与委屈。

汪小菲结婚前是个商人现在还是,大s结婚前是艺人,现在是一个母亲,为自己争取合适的权益值得。

再说,如果和平协议离婚,我倒觉得不像是大s的作风。

从最早看2001版台湾的《流星花园》,我就觉得,大S简直就是本色出演。她真不是一眼看上去很好看的,惊艳的感觉,但就是有自己的特色。

她在当演员期间,也是拼尽了全力,唱歌,主持,演电视剧,也是相当拼,对自己特别狠。

大S在减肥时,有一句她自己的经典名言:要么瘦,要么死!

有一句话,能对自己有多狠,就能让这个世界对你多宽容。

大s 自己也曾经说过:女人不对自己狠心,男人就会对女人狠心。

这个敢爱敢恨的女人,还是有她可爱之处的。

只是,还是挺不容易的了,10年了。

看看他们甜蜜撒狗粮的照片,也能知道,那时,他们应该是真有爱的吧。

钱钟书与杨绛的婚姻,看起来就像神话般的存在了。

说明两个人不是意见统一,一方不愿意离,也不愿意分家产就只能走法律程序。

两个人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有争议就得到法院。

他们两个人的财富不像咱们普通老百姓,三两下就掰扯清楚了,女方公开的6个亿,男方据说是3.5亿,该怎么分更能体现公平公正呢?上法院呗

凡是和平解决不了的就只能诉诸于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算大S再怎么强势也不会让汪小菲净身出户吧?这样显得自己更大度。

大S向法院提起离婚,有三个目的。

一,两人婚姻存续期间涉及很多共同财产。财产分割不好。离婚之前,两人肯定经过多次商讨,最后互相都不肯妥协让步,没有办法,只能经过法院来裁定最公平。

二,孩子抚养权问题。两人结婚十一年生了一儿一女。两个孩子的户口被落在了弯弯。(看来大S早就留了后手)。

尤其是儿子两人肯定都想争夺儿子抚养权。协商不好,只能由法院来判。(大S家非常缺男孩,好不容易生了一个儿子,肯定想留在自己身边。汪小菲是家里的独生子,也非常需要一个儿子,肯定也希望儿子和自己一起生活。)

三,离婚经过法院审判,这样才能上热搜,被媒体报道,才能增加他们的曝光率和流量。

反正离婚的事早晚是要被公开的,宜早不宜迟。

这样对两人的未来事业发展都有帮助。

从孩子的抚养权到财产等方方面面,都需要分割。既然协商不好,那只能让法院来判了。

法院判决的离婚的,如果再登记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有过婚史的人员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法院生效的判决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我和老公协议离婚,结婚证被法院收走,现在不想离了,请问,怎么向法院要回结婚证?

  首先,结婚证被法院收走了,就说明是通过起诉方式离婚而不是协议离婚。其次,是否能向法院要回结婚证要分情况分析:一是,如果法院还没有作出离婚判决,案件还在审理过程中,这时,原告可以向法院撤诉,撤诉后就可以向法院要回结婚证了;如果法院已经作出了离婚判决并且判决已经生效了,则离婚就既成事实了,这时就无法要回结婚证了,只能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手续,领取结婚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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