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诊误诊承担法律责任吗
医生漏诊误诊延误病情治疗怎么追责,有专业律师帮忙解答一下吗?
如出现医务人员在对就诊人进行医疗护理或身体健康检查过程中,在履行职责的范围内,对于应当可以防止出现的危害结果由于其严重疏于职守,因而导致就诊人的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即“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况。
建议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处理,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出现在诊疗活动中,患者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过错的或未尽到相应告知、检查义务的,可以要求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建议您到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并委托专业律师帮助您举证、质证、参与庭审等。
《侵权责任法》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 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第五十九条 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第六十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 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 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 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后续如果还有法律问题需要了解,可以联系我们。
我不是律师,只是一名医院退休老医生,我懂得医事法律,所以我给你解答,只要你有证据证明医生漏诊、误诊、延误病情治疗,造成健康损害的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要求医疗损害赔偿。如果法院受理,还要提供医生漏诊误诊的证据,证明损害后果与医生漏诊误诊存在因果关系,也可向法院提出医疗损害司法鉴定,获得法律依据。如果不能提供证据,法院不会受理。
医院误诊漏诊该承担哪些责任?
1、如果医疗事故完全是由医院的漏诊导致的,则医院应当承担完全责任;
2、如果医疗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医院的漏诊导致的,那么医院则承担主要责任;
3、如果医院的漏诊行为情节轻微的,那么医院一般承担次要责任或者轻微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的方式有哪些
1、协商解决。患者及家属可以向医院提出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和处理。在事实清楚、责任分明的基础上,您可以与医院进行协商。实践中绝大部分医疗纠纷是通过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的,它可以为病员和家属节省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
2、技术鉴定。医患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可以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可以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还可以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鉴定结论出具后,医患双方可再次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
3、重新鉴定、诉讼。患者对当地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当然患者也可以不经鉴定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误诊漏诊是医疗过错行为的一种。从我国有关医疗事故的法律规定来看,医疗过错是指医院违反正常的医疗护理常规规范,对患者造成不应有损害的一种行为。医疗事故需要损害后果的出现,且这种损害后果要和医院的过错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如果漏诊等医疗过错行为没有对患者造成损害,即患者的损害不是医疗过错行为造成的,而是由于患者疾病本身导致的必然结果,或者其他非医疗过错行为的因素造成的,医院没有违反正常的医疗护理常规规范,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换句话说,只有漏诊的医疗过错行为成为患者损害后果的原因,又经过医学会组织的鉴定认为构成的,才属于医疗事故。
医生误诊要承担的责任如下:
1、误诊,即医务人员由于观察检查不周,不认真不仔细,导致漏诊或给出错误的诊断。
2、医疗误诊死亡赔偿标准。
3、医务人员因为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OK,关于漏诊误诊承担法律责任吗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关于漏诊误诊承担法律责任吗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