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妈离婚房子怎么处理
夫妻结婚十年一直住在父母的房子里,夫妻离婚时父母可以向他们夫妻要房租吗?
你是男方父母还是女方父母?他们离婚有没有你们功劳?
小俩口结婚连个自己的房子都没有,都能同意和老人一起住,不觉得有愧自己儿子吗?竟然还想要房租???
人家租房的人,用天天看房东脸色吗?
小俩口和父母一起。本来就没有自由空间,如果住的是婆婆家,这个媳妇已经够意思了,没闹腾搬出去住!他们离婚,婆媳关系问题很大吧!
如果离婚是因为你们,劝你善良吧。
【超姐观点】夫妻结婚十年一直住父母的房子里,夫妻离婚时父母可以向他们夫妻要房租吗?不知提问题的人是脑子进水还是被驴踢了,在你的眼里除了钱还有别的吗?这钱你也能想出来不知在日常生活中,夫妻俩被你搜刮了多少钱,是否他们夫妻能走都尽头你的功不可没?
夫妻都结婚十年了还没有自己的房子,证明他们都是挣不了多少钱的底层工作者,贫贱夫妻百事哀,现在感情又走到尽头了,家人就不要再雪上加霜,在夫妻二人离婚的伤口撒盐要房租了!
好离好散,缘分尽了就和平分手,干嘛还出这么多的幺蛾子?无论房子是女方还是男方父母的,房租这钱真不应该开口,连这个想法也不能有!
假如是男方的房子,试问男方的父母,结婚你不给他提供房子让他住大马路吗?女方结婚时没有要房子车子,没有要彩礼太便宜你们了!自己寄人篱下居住,离婚时还被男方要房租,多么的可悲呀!找对象一定要擦亮双眼呀!看清楚对方是人,还是披着羊皮的的狼!
人家女方把一个如花似玉纯净无暇的女儿给了你,十年夫妻在你家生儿育女传宗接代,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你们没有怜悯和感恩不好好劝说夫妻好好继续前缘,却提出如此的想法,真是可恶至极!夫妻离婚你们男方是否要给女方青春损失费呢?十年最美好的青春时光流逝都是拜你家的恩赐!
假如房子是女方父母的,这房租也不应该要,你们当初嫁女儿看中的是男方的人而不是男方的财产,虽然现在夫妻缘分尽了,但还有孩子牵扯,不看僧面看佛面,看在孩子的份上这房租钱也不应该要呀!男方也是为了这个家努力了十几年,即使能力有限没挣到多少钱,毕竟为这个家付出十年的感情,于情于理都不应该开口要房租。
在这超姐奉劝夫妻的奇葩家人不要什么都向钱看,虽然没有钱是不行的,但钱真的不是万能的!好好反省一下自己,看看夫妻离婚自己做家人的是否推波助澜了!
俗话说得好“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如果夫妻还有感情,为了孩子也要劝和不劝离,让他们夫妻冷静一段看看还有没有好的转机!家人不要再给离婚的夫妻落井下石制造矛盾了!
父母要离婚了,我到底要怎么办,我要何去何从?
父母离婚是他们的事情,其实和你没有什么关系,在这一点上你一定要明白。
因为不知道您的具体年纪,如果是未成年的话,看法院把你判给了父亲还是母亲,只要他们是称职的父母,对你的成长能担负起责任来就行了。
破碎的家庭对心灵的伤害,特别是未成年人确实是难以弥补的,但一个没有爱的家庭,哪怕徒有表面的完整也是没有意义的。
没有伞的孩子一定要学会奔跑。加油!
父母要离婚了,你应该去劝说,问问为什么?替父母开导,说你很需要。然后告诉父母,如果真的要离婚,也支持,毕竟我爱你们!强扭的瓜不甜,如果父母执着离婚,你要做的就是接受,父母没有感情了,相处很累,分开了他们还是你的父母,还会给你更多的爱。祝你做一个阳光的男孩,你在外上学,工作,不会永远陪伴父母,所以,他们分开了,只要还爱着你那就够了。
儿子离婚已经把父母的房子分给女方老人怎么能要回来?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信之源律师做出以下回答:首先您提供的信息是非常有限的,父母把房子赠与儿子儿媳还是仅供儿子儿媳居住呢?男方把房子分给女方是指男方协议将房屋给女方还是男方已经为女方办理了过户登记呢?这一点不是很清楚,所以在这里我们分情讨论
1、如果房屋在父母名下,父母仅将房屋供给儿子儿媳居住,儿子儿媳协议离婚,并约定该房屋归女方所有。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父母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儿子儿媳的离婚协议只能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父母所有的房屋,儿子儿媳无权处分,这种情况,老人可以要求女方腾房,女方不配合的,老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2、如果该房屋时父母在儿子儿媳结婚时赠与给他们的,且房屋已经过户给儿子儿媳,那么该房屋应该认定为儿子儿媳的共同财产,此时如果儿子儿媳协议离婚并约定将房子分给女方,父母时没有权力主张要回房屋的。
3、如果该房屋时父母明确表示单独赠与给儿子的,那么该房屋为儿子的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但此时男方将该房屋协议分给女方,应当认定为男方向女方的赠与,如果男方已经给女方办理了过户登记,那么赠与已经生效,男方不可撤销赠与;如果男方尚未给女方办理过户登记,那男方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相关的法律规定:
《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力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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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离婚前已经过户到小两口名下了,很难要回来。但是可以在有效期内对儿媳提出赡养费要求。如果仍然是父母名下的,也父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来。这里我建议老人把财产转给子女的时候,尽量做有条件赠与公证!就是小两口必须无条件赡养老人,养老送终,否则有权利收回财产。有了这条公证内容,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
如果你父母离婚了你会怎么办?
首先我父母在我几岁的时候就已经离婚了 当时小他们瞒着我不告诉我 其实我心里明白的很 后来他们把我放在我姥姥家 偏偏啊 我姥又是个心大的人 我小时候真的就像个没亲人的孩子 一天脏脏兮兮的 在我姥家呆了五年我那时候十岁了 我天天做梦都是我爸 天天盼啊想什么时候能来看我 我恨死他们了真的 后来长大了 才知道事情的原委 他们没感情了 天天打架 吵架 我爸又好堵 女人这一辈子嫁错人就完了 所以我现在理解了 如果换做现在我得父母要离婚 我会跟他们聊聊 如果真的没感情 在一起是折磨的话 不如离婚的好 有时候分开也未必是不好的
这个问题对于我来说,身同感受!换位来说,我今年37岁了,育有一男一女,相隔7岁。老公3年前出轨了,3年间我们一直吵吵闹闹,在小孩面前也毫无回避过,小孩也习惯了。终于,在前段时间大吵里,我们在双12的日子里领了证。大的那个儿子目睹了一切,在他心里一直以为,我们无论怎么吵,都不会分开。直到那天的到来,他大哭,他威胁我说,如果我去离婚,他就去跳楼!他哭了整整一个早上,那天晚上也没睡着过。后来我跟他老爸商量,让他先跟着我读书,等他长大了再回他老爸哪里。这样就算告一段落。说实在的,我不想离,为了孩子,就害了我,我已经变得像疯子一样了,再这样下去我就要进精神病院了,所以,快刀斩乱麻,勉强在一起,对我,对小孩都不好。所以说,父母离婚了,子女能怎么办?还能怎么办?奉劝各位有家庭的人,珍惜眼前人,且行且珍惜,为了小孩,为了爱你和你爱的人,白头到老,人生就是这样就完美了。
这是我的亲身经历和一些感受。你们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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