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和立功对罪犯的量刑有什么影响
刑法2025全文第二编自首和立功?
2025年刑法全文中的自首和立功不在第二编,而在第一遍总则的第四章第三节。
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三节 自首和立功
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这是刑法中关于自首和立功的规定。
现行刑法涉及到自首和立功的司法解释,包括什么是自首立功?什么是重大立功?自首立功对量刑的影响等,主要有五个: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8号。
2、《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9〕13号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法发[2010]60号
4、《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年9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3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在刑事诉讼中认定自首和立功主要依据刑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来具体认定。
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者或立功表现的,可以,什么处罚?
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下列情形属于“立功表现”:
1、揭发、检举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犯罪分子,情况属实的;
2、提供重要线索、证据,使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得以发现和制止的;
3、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司法机关捕获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的;
4、对协助国家安全机关维护国家安全有重要作用的其他行为。
“重大立功表现”,是指在前款所列立功表现的范围内对国家安全工作有特别重要作用的。
《反间谍法》关于奖励的相关规定:第七条 国家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根据《刑法》第68条第2款的规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不能免除处罚,只对犯罪较轻的,才可以免除处罚。
而对于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无论其所犯的罪轻或罪重,都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样规定是鼓励犯罪分子立大功,争取更宽大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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