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单位不缴纳社保违法吗
试用期没转正,公司不交社保合法吗?遇到这种事情该怎么办?
您好,员工福利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定福利,如社会保障、带薪年休假;一类是非法定福利,如奖励旅游、节日补贴。现实中很多问题产生于发放福利没有任何的书面文字,只是按照老板的意思发放,或者已形成内部惯例,恐怕试用期员工很难要求单位给予同等待遇。
法定福利是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给予的。如果国家的法律法规中规定试用期内不给的,决定权则在单位手中;如果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没有提到试用期内是否给,则默认试用期与正式员工一样,单位必须给予。
单位必须给予的包括:法定福利,如社保、带薪年休假、最低工资标准、同工同酬等。
社会保险是重要的法定福利。有些单位和员工说,试用期内不缴社保,试用期过后,一次性补缴。这种做法听上去似乎有道理:虽然试用期内不缴,但是试用期转正后会补缴,似乎待遇没损失。但是一旦试用期内单位认为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了劳动合同,此时矛盾就产生了。其实,社会保险作为法定福利,试用期内必须缴纳。试用期没做完就离职的员工,在试用期内的社会保险仍然应当缴纳。
对于非法定福利来说,单位的自由度很大。非法定福利的依据来自于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与劳动者签署的劳动合同。这些书面文件中假设作出了规定,没有排除试用期员工,那单位应当将这些福利一视同仁地给予试用期内的员工。
我们先看看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权利。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权利包括,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它劳动权利。
很明显,用工单位以试用期为由不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是违法的。
至于怎样处理,就看你个人打算了。
这个按照劳动法的话肯定是不合法的,劳动法规定是一入职就要交!
但是现实中,因为试用期人员不稳定,很多人是不给交,因为我也有做过人事,有时候做几天的工资还不够给你交社保,你就说要走了!
还有一两个月又走了,频繁的增员减员说实话给人事的工作带来很多不便,有些城市是实现了网络增减员,但是据我所知,很多城市还没有实现网络增减员,这就是得一直往办事部门跑!
你可以和用人单位约定,过了试用期给你补缴以前的试用期的社保,这样子的话你不会断缴,人家工作量也没有这么大!
但是比较危险的岗位还是一入职就要给人家交,我朋友公司就发生这件事,一入职新员工机台操作不当,造成工伤,赔了好多钱,从那以后他老板都要求一进来就给员工交!
公司试用期如果不给员工缴社保,需要承担什么法律风险吗?
公司试用期不给员工缴社保,将承担两个方面的法律风险。
一、违反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将面临社保局的稽查、整改和处罚。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企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员工申办社保登记,没按规定办理的就是违规操作。
社保局每年下半年,都会对各大公司进行社保稽查和审核,如果一旦发现用人单位违规操作,将会面临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另外一方面,员工本人也可以向社保局就企业的违规操作进行举报,责令企业进行整改。
企业一旦被稽查,将会成为社保局每年的重点稽查对象,以后在社保方面就进行严加管控,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二、员工可申诉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面临被解除合同并承担经济补偿金的风险。
在公司的行为和处理方式明显违背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诉求,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即公司如果没有及时在试用期内为员工缴纳社保,那么就存在明显违背社会保险法的行为,作为员工可以就此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劳动仲裁支持解除劳动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试用期为员工缴存购买社保是企业应尽的责任,实际操作中确实很多公司违规操作,这一方面来自于企业的逃避心理,另一方面来自于员工法律法规意识的淡薄,因此作为员工要合理的维权,这样才会让越来越多的公司履行起自己的责任来。
愿大家一起努力,未来才会越来越好。
评论里大家一起来说说自己所在的公司是否合规吧?
谢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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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费,是存在劳动风险的。随着国家对于社保缴纳的重视,劳动监察力度也越来越大,劳动者对劳动法相关规定越来越熟悉,这种现象也会越来越少。
公司不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所存在的劳动风险,主要有两点:
第一、根据《劳动法》规定,虽然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但员工仍依然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员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
因此,如员工在劳动仲裁时限内申请劳动仲裁,则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未缴纳部分社保费用,还可能会面临劳动监察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和保险费数额一至三倍的罚款。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试用期内签订劳动合同,还会有双倍工资赔偿金的劳动风险。
第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试用期员工按规定缴纳社保,如果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则需要由公司来承担全部的工伤保险费用。如果员工员工经过工伤认定构成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公司还需要根据伤残等级赔付工伤补偿金。如果公司拒不支付,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来维权。
其实,现在国家对于社保费用补缴的规定给予了不限于2年的实施规定,大多数地区社保机构也对于补缴社保费用给予了各项政策支持。比如青岛地区,当地公司可以直接在社会保险网站中的网上办事补缴新入职员工上个月的社保费,对于补缴超过一个月以上的社保费也只需要去社保大厅现场提交相关资料就可以办理,非常方便。
以上,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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