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婚前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法院为什么认定该房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
我想有如下可能,你对照一下
1,婚前买房,首付应该是卡转帐,而不是交的现金。
2,房贷可能是父母在还,你们没还过,而且柜台打款的可能性很大,有收据的。
3,男方父母买的房子,写你的名字,是对你个人的赠予行为,但是,只要他父母一方否定这种赠予,哪么法院是可以收回的,因为对夫妻共同财的赠予是要经过夫妻双方同意的,只要你丈夫的妈妈去法院告他的爸爸非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哪法院肯定要收回房子的。而且你不能证明,房子是公公婆婆都认定的赠予行为。
婚前买房,结婚后怎样才算个人财产?
您好!
多数情况下,婚前买房都可以视同为个人财产。
但是不能完全这样武断。房产是否属于个人财产,跟出资人、产权登记情况等多种因素有关。此外,婚前房产,跟随后产权登记人的变化也有关系。
一纸家书为大家整理了几张图,就题主这个问题,分两部分说明一下:
婚前购房的财产归属情况
最基本的肯定结论是:
如果是一方出资(包括一方的父母)、登记在个人名下,无论是全款还是贷款,都可以认定为:房子属于个人财产。无非是涉及到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一旦婚变,对房产本身的分割没有什么影响,只是涉及到婚内共同还贷部分的分割。
其他情况,不一一展开细说,可参考上图。
房产加名的情况
在夫妻之间,房产加名是比较容易操作的,也不涉及到太高的费用。但是,非夫妻关系之间,如果涉及到产权登记人的变更,就必须要走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
加名之后,对房产归属情况也会产生影响:
其中,通过买卖、赠与的方式(按照既定的税种、税率缴纳过户费用),基本上可以认定为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婚后直接加名,多数情况下的结论是:
如果不离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离婚,加名一方基本分不到财产,但是也要酌情根据离婚理由。至少会对房产归属造成麻烦。
婚姻财产纠纷,余额宝上的存款如何证明是个人的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纠纷怎么解决?解决婚前财产的方法如下:
1、解决婚前财产纠结的根本,首选应该是争取和睦的家庭与稳定的婚姻,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有着意义,在双方婚姻稳定家庭和睦时是没有多少意义的,因为此时的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混同的,也没有区分的必要。
2、夫妻婚前财产公证,是解决夫妻一方婚前财产的最佳方案。但是,婚前财产公证受到双方及其父母的观念、习惯的深刻影响,事实上实际能够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非常少见。
3、如果没有进行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公证,也可以在婚后通过夫妻婚姻财产协议约定进行补救,只是实际上夫妻之间签订婚姻财产协议的也不太多,这种方案的使用率以及使用效果也是非常有限的。
4、夫妻婚前财产所有人一方,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可以采取为婚前财产留下证据的方式,在遇到离婚诉讼时用证据证实自己的婚前财产。对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我们需要保存好证据,足以证明财产属于个人婚前所得,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1)在结婚登记之前购买不动产,并进行不动产登记。比如为结婚购买的住房,可以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买。如果条件允许,应当争取完全交付购房款,因为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婚后还款部分形成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容易造成个人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相混。(2)结婚登记之前将个人财产实物化。为结婚购买实物,因为购买实物可以留下购买的证据,相对于货币较好取证。(3)为了留下证据更加明确,可以与自己父母或者家人一起购买结婚用品,将购货发票开具到自己父母或者家人名下,在离婚诉讼时避免对方提出双方共同出资一混同个人财产。(4)登记结婚之前,将自己婚前存款全部整理存到一个存单上,有可能采用长期定期存款,比如五年期定期存款。如果过了五年夫妻双方婚姻是稳定的,基本上就过了婚姻的磨合动荡期。即使不幸发生离婚诉讼,该存款的存单作为书证就可以证实自己是财产所有人,无需另一方承认。(5)双方共同列举婚前购货清单,名义上是为了结婚筹备进行清单策划、对照,客观上为以后迫不得已的离婚诉讼中证实自己婚前财产出资留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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