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提供离职证明违法吗
企业不开具离职证明给离职员工,是否有风险?
不是每一个员工都需要离职证明的,如果员工不需要,企业不开具也是很正常的,如果员工需要,只要员工不是特别差劲,在企业的表现特别差,一般都会配合出证明的。
而且企业出不出这个离职证明,没有任何的风险的,如果非要说风险,那就是如果员工要离职证明,企业不给,就会导致该员工对企业做出一些损害的事情。
一般需要离职证明的,都是一些比较正规的企业,或者是一些企业的重要岗位,为了摸清新进职员的人品的能力进行的调查,而如果是这些人员一般来说都是一些重要的岗位,想要一个离职证明,原单位多少还是会给点面子的。
没有什么情况是企业可以拒绝开离职证明的,企业是有义务给员工开离职证明的。若公司不开具离职证明,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若因不开离职证明造成劳动者损失的,需要赔偿损失。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后的权利与义务:
1.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2.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5.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未留存员工离职证明,有什么隐患吗?
【事件】
2007年10月,小李入职某互联网公司(原公司)。2014年8月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
小李声称其在2015年1月获得北京某大型网络公司(新公司)的录取通知书,但因为原公司不能出具离职证明以及未办理社保转移手续而不能去新公司上班,此后小李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原公司赔偿其损失。
在庭审中双方针对小李未能在离职时及时领取离职证明争论不休,双方各执一词却都没有举证证明。最终法院认定公司方败诉并且承担赔偿因此给小李造成的经济损失。
【分析】
在审判实践中,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以及开具离职证明是单位的责任与义务,发生纠纷时,单位要举证证明其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以及出具过书面的离职证明。否则单位会因此承担不利的后果。
对于劳动者来讲,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离职证明,劳动者因此无法寻找好工作或者因此无法正常入职新的单位而造成的损失可以向仲裁庭主张要求单位赔偿损失。
对于用人单位来讲,在员工离职的时候要办好离职手续并且开具离职证明,否则因为不出具离职证明造成劳动者错失工作机会的话,单位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针对已经离职的员工,单位也要保存好离职证明的文本,未来发生纠纷时举证责任会在单位一方,保存好证据才能以备不时之需。
第一种方法:让员工自己填写履历表,相应的工作经验要填写可联系到的证明人,然后 再致电做确认;或者也可到原公司的官网查询联系电话, 直接致电调查。
第二种方法:让员工自己签订承诺书,承诺与原公司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员工已与上家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最直接法律依据就是离职证明,通过离职证明,我们可以确定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具体日期。
新员工入职无法提供离职证明,企业很可能面临重复用工的风险。
员工入职时没有提供离职证明,辞退员工时需要补偿吗?
小编的观点
你问的这个问题是有毛病,离职证明和你要辞退这个员工是否赔偿没有直接关系。
一.员工入职时没有向用人单位提供离职证明,不能成为用人辞退员工的理由。
离职证明不是唯一用来证明入职员工与上级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凭证,若是员工不能提供离职证明,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写一份与上家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相关的承诺书,也是可以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打电话向员工之前任职的上家公司了解核实情况,也是可以的,员工没有提供离职证明,并没有违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仍然要辞退员工,就要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二.员工没有提供离职证明,同时与另外一家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影响,并且既不改正者,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
不管员工有没有提供离职证明,只要员工出现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同时也和另外一家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只要抓住了事实,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影响,用人单位就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不用赔偿员工。
总结
小编把离职证明和辞退员工是否赔偿有可能发生的联系,都一一作出分析和解释,若是员工说已经和上级企业已经解除劳动合同,离职了,结果在该员工上班期间,发现该员工仍然和上家企业保持劳动关系,那么这个时候,用人单位只要抓住事实,以此为由,辞退该员工,不用赔偿。
员工入职时没有提供离职证明,跟辞退员工时需要补偿是两码事,
什么情况下辞退员工可以不给补充呢?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所以,不能因为入职没有提供离职证明,就在辞退员工时不给补偿,除非辞退员工的原因是由于“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问题一:入职需要提供离职证明吗?
入职是否需要提供离职证明通常是由用人单位来决定的,有的单位在入职时需要提供离职证明,但有的单位则不需要。为什么新公司要离职证明,很大程度就是为了避免这种简历作假并入职的情况发生。
一般来说,HR会要求员工在正式报到时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报到过程中,员工需要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个人简历、员工信息表、离职证明相片等相关证件,并做验证。主要是关注员工相关证件(学历、专业资质、履历等)的真伪,是否与上家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等。《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此可知,离职证明是确认员工已与上家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的有力证据,具有法律效应,规避企业因使用与其他单位仍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而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问题二:入职后没有递交上家公司的离职证明,新公司能否无理由辞退员工?
当然不能,一码归一码。如果公司需要复你提供离职证明,应该提前和你说好。至于工资,你制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报酬,之前公司的离职证明不能成为新公司辞退你而又不发工资的理由。你应该和公司人事认真交涉这件事儿,如果问他们还是拒绝发工资,你可以去工会要求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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