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没有工作能争取到孩子吗
没工作的情况下,离婚时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谢邀。我见过很多妈宝男,无一例外都是以离婚收场,估摸着你们俩离婚只是个时间问题。很多女人一旦离婚,首先就想着要孩子。你想过没有,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吗?你现在没有工作,自己都不能养活自己,还谈什么要孩子?你二个孩子,离婚时要一个应该没问题,但你要考虑自己有没有能力,没能力就不要勉强。为了孩子健康快乐成长,谁有能力就给谁抚养比较妥当。你平常可以去探望孩子的,自己好好工作挣钱,有能力了,你们可以协商,给一个孩子在你身边。
夫妻离婚,由于女方没有经济能力、孩子给了男方,后来女方有了抚养孩子的能力,还要不要争取?
在现实的生活中,离婚已经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了,有一种“奇怪”的现象是,本来基本没有争议的离婚,好多人不去婚姻登记处,而是选择了诉讼程序,于是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一时间“人满为患。那么,人们为啥选择到法院离婚呢?最多的想法就是要一份“保障”,其中包括孩子的“归宿”问题。其实,老百姓离婚无非牵扯两个焦点争议:1、孩子;2、房子。对于房子,一般来说都能分的清楚,多数都是男方的婚前财产。关键就在孩子身上,比如说,孩子归谁抚养更合适,另一方能给多少抚养费?法律对孩子归谁负责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只是对孩子未满2周岁的孩子归“女方”做了说明;10岁以上应当征求孩子的意见也做了规定。因此,随着不抚养孩子的一方生活水平的提高,是有权利通过诉讼程序,“要”回孩子的。这在法律上称为“抚养权”纠纷!
不清楚别人什么想法。
我是因为急迫的要留学,和前夫协商,协议上拟好了共同抚养,十岁后看她自己意愿想要跟谁,民政局不同意,非得按照他们的模板来填,我又急着办理手续,只能选择前夫。
说不后悔是假的。
希望自己努力工作赚钱,她能回到身边,但她实在不愿意的话,也不会勉强,虽然很伤心。
老人家的人品不敢恭维,前夫的性格顽固不化,无法接受新事物,总是以自己陈腐的思想观念强加孩子身上。这才是最让人担心的。
希望所有孩子都有个幸福的童年。
只是因为经济,就把孩子判给男方,对女人是一万点的伤害,我看过一篇文章,也是关于抚养权的,女人问法官他凭什么抢我的孩子,他只是提供了一颗精子,我十月怀胎,我生孩子的时候痛的死去活来,一个人在产妇熬着,一直以来自己亲力亲为照顾着孩子,只有一个条件比我好,就抢我女儿,我觉得说的很有道理,女人在这个社会上他可怜
夫妻离婚,由于女方没有抚养能力,就把抚养权给了男方。现在女方条件好了,有了抚养能力,还要不要把孩子的抚养权争回来呢。我看大可不必了吧。
做为一个女人,离婚以后,因为年轻,肯定是要再婚的。而再婚以后,只要肯努力,孩子还不是很现成的吗。人们不是常说:一对好夫妻,两台好机器,为了下一代,日夜不休息吗?如果你又生了孩子,这个就够你养了,何必还要回去要那个的抚养权呢。
把孩子给前夫留下吧,如果让人家丢了妻子,再没了孩子,那该是多么的残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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