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合同到期怎么办

法律动态 2025-09-08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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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顺延和续签到底有什么区别?
  2. 孕妇合同到期重新签被降薪可以投诉公司吗?
  3. 女子怀孕后,公司直接让她办离职手续,并说合同已到期,咋回事?
  4. 申请劳动仲裁期间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应该怎么处理?

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顺延和续签到底有什么区别?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自身有重大过错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女职工可以据此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事宜。

此外,为防止用人单位变相损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处于孕期、产期、一年哺乳期内的,单位应当续延(不是续签)原合同至劳动者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然后双方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到时如果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如果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单位直接终止合同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龄支付赔偿金,在该单位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算一年,在该单位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

孕妇合同到期重新签被降薪可以投诉公司吗?

我是公司工作多年的HR,就你提出的“投诉”和“取证”2个问题作出解答,你可以参考:

一、投诉问题:

公司的”孕期内单方面降职降薪“的做法明显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可以拒绝;若不能协商解决,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目前合同你已经续签了,相当于协商达到一致,就没法投诉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时,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原劳动合同不能直接终止,而是应当顺延(不是续签)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然后双方再决定是否续签。所以现在原先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单方面降职降薪是违法的。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也有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期、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二、取证问题:

奖金,主要看合同约定或工资制度如何规定。你这笔奖金是不是公司给的项目/销售提成呢?只要公司对项目提成有明文规定,这笔奖金应该算您的劳动报酬。如果奖金没有写进劳动合同,没有人证和书面证据,上诉挺难的,从现在开始,你要注意全方面收集证据了:

1、微信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法律依据的,你要保留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6条规定,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但有2个条件:
提交的微信记录要认定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1)首先要确认微信聊天记录的使用人就是案件当事人,要证明对方即是本案的当事人。

(2)其次,要确保聊天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能被篡改,电子数据应保存在终端载体中。最后,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途径和手段要合法。这样才会增加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法律效力。

2、目前看,老板给你的承诺全是口头的,你最好把相关承诺要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

(1)如果老板承认这个事情,我建议先与老板协商,要求老板承认有拖欠你奖金的事实,承认公司有奖金制度及具体的提成比例,确认拖欠你的奖金将在什么时候支付等等内容,如果老板愿意以书面形式确认是最好的,如果不行,可以讲谈话的整个过程予以录音。

(2)查找公司相关制度,找出关于奖金的相关规定。

(3)之前签收奖金的单据,是否有关于提成比例的说明。

(我是在职场工作近20年的人力资源管理者,也是职场两宝妈,为大家提供职场求职面试技巧、劳动法解读及职场实战案例分析;职场、 生活不易,让我们一起同行吧!并谢谢阅读的朋友们动动幸运的小手点一下关注与转发!)

女子怀孕后,公司直接让她办离职手续,并说合同已到期,咋回事?

因为怀孕了,会经常不舒服请假,造成公司一定的影响,而且也会有带薪产假,可能公司不想支付这部分额外的费用吧,所以公司直接让她办离职罗.

但是根据女员工怀孕后,科普一下:除非该怀孕女职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可以因为女职工怀孕了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所以不用担心,现在的《劳动合同法》都保护着劳动者的权益,遇到这种不负责的公司不用害怕,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捍卫自己的尊严.与相关的劳动部门反映情况,让劳动部门为自己做主.

希望能帮上忙

各位网友好,现与大家分享“女子怀孕后,公司直接让她办离职手续,并说合同已到期,咋回事?”这个问题,一个法律层面的问题。

公司的做法违反《劳动法》

根据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依据提问者这种情况,该公司违反《劳动法》,要依法维权。

公司的法盲之举要承担后果

“女子怀孕后,公司直接让她办离职手续”本已经违反《劳动法》,但是还说“合同已到期”,有强迫离职之嫌疑,同时还存在欺诈行为,该女子可以采取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维权。如果未离职,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已经离职,要求赔偿损失。

学会用法维权

当今是法治社会,学习法、懂法、用法是每个公民的生存之道。只有自己具备法制知识,在生活、工作中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犹如本问题中女子,能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才能消除如以上这家公司发生类似的此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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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确认劳动合同是否到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未到期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或者无法履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申请劳动仲裁期间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应该怎么处理?

劳动仲裁从受理到裁决超过60天的,可以直接法院起诉 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可以要求单位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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