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没离婚算重婚罪吗

法律百科 2025-09-08 6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一方没离婚算重婚罪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一个女人没有离婚又跟另一个男人生了孩子,算不算重婚罪?
  2. 鲁迅与许广平同居,却并没有和妻子离婚,是否构成重婚罪?
  3. 未离婚女人与人同居算重婚吗?

一个女人没有离婚又跟另一个男人生了孩子,算不算重婚罪?

是不是重婚犯罪不看有没有生育孩子。要看那两个人是不是又登记结婚,或者没有登记结婚,但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我国刑法典规定,重婚犯罪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法律重婚),或者不与他人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事实重婚),因而触犯刑法,构成重婚罪的情形。

现实生活中,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如果不是对外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属于我国刑法典意义上的事实重婚。是不道德的、应当受舆论谴责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如果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即使对外不公开两个人的关系,但也是构成了重婚犯罪。是法律重婚。应当受到刑罚制裁。

根据我国刑法典的规定,犯重婚罪的,应当依法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重婚犯罪是自诉案件。不告不理。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民不告官不究。

这也可能是现实生活中,存在重婚犯罪但一直没有受到追究的原因之一。

对于现实生活中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生活怀孕生育有子女的情形,如果他们不是对外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法律上仍然认为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认为是重婚犯罪。但如果双方对外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构成重婚罪犯罪。依法应当受刑罚处罚。此时,如果受害人控告,则重婚犯罪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鲁迅与许广平同居,却并没有和妻子离婚,是否构成重婚罪?

这个定位是厚今薄古了!重婚罪是解放后才诞生的,鲁迅1936年就去世了,你拿过去的婚姻制度硬塞进了今天的婚姻法,那是乔老爷乱点鸳鸯谱了!

民国废除了一夫多妻制,是个巨大的进步。在几千以前中国都是一夫多妻制,在南宋以前(老百姓)是乱性和婚姻共存的。在汉唐时是乱性的!譬如:大将军卫青、皇后卫子夫都不是一个父母,只知道其母卫媪;汉武帝刘彻的母亲王志在进宫前就生下一个女儿,王志还有同母异父的两兄弟。唐朝的乱性就不说了。

在春秋战国时期,据《周礼.地宫》中记载,每年三月三,有一个叫“春社”,(庶民)男女都要到野外去苟合生子,不去要受处罚的。所以,老子、孔子、孟子、鬼谷子都是野合的,他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

所以不能用今天的眼光来看待过去的事,用现代人的眼光看衡量过去发生的事,并且用自己的道德情操来平衡所有的事!

不知用现在的理念问过去的问题!鲁迅许广平时代,并未彻底摆脱中国封建意识,一夫多妻是普遍现象,越是经济自由的人,妻妾就越多,而中国的精英阶层多是一夫多妻。另外,当时是否有《婚姻法》尚不得而知,即使有,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也难实施。郭德纲挂在嘴上的“我师傅留给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侯震”就是侯宝林大夫人的孙子,而侯大夫人与其她两房夫人与侯宝林一直生活到解放后才按照人民政府的要求分开过的。所以,鲁许同居在当时不构成重婚罪。相反,鲁迅与前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包办婚姻,而与许广平则是自由恋爱自由结合的新式婚姻,在向往新生活的一代新人中,非旦不被诟病,而被三年为楷模。这与当下官员包二奶,有钱人养小三有着本质的区别。

未离婚女人与人同居算重婚吗?

当然算重婚啦。一是法律上的重婚,既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是自己虽没有配偶,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与他人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是自己虽没有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重婚罪必须体现出“有配偶者”“登记结婚或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明知他人有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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