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原告一个被告怎么确定管辖
原告起诉后如何申请异地管辖?
一般是不可以异地起诉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遵循“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起诉后被告觉得管辖法院不对,可以向审理法院提出异议,管辖异议要在举证期限内提出,请求就是审理法院没有管辖权,应该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某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部分要写明依据什么证明审理法院没有管辖权,比如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即不是被告住所地法院,也不是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法院,还不是原告住所地法院,所以该法院没有管辖权,需要移送到有管辖权法院审理。
约定原告或被告住所地管辖是否有效?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原告所在地法院绝对有管辖权。
1、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2、
民间借贷从法律严格意义上讲,属于借款合同,原告一方作为货币接收地按照上述法律及司法结束的规定,理应具有管辖权。3、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观点就是这样的。该案例可以清楚的看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直接适用接收货币一方法院有管辖权,驳回了被上诉人的上诉。
4、
讲一下我之前关于这一问题的经历。(1)2019年1月29日接手一个民间借贷案件,涉诉金额较大,我代理原告,原告户籍所在地郑州市二七区,被告南阳市某县。考虑到被告远离郑州,还不能保证公正性。我决定在郑州起诉。
第二天写好起诉状,准备相关手续,到了二七法院,简单解释直接立案开票!非常速度。
(2)2018年3月份,我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漯河市临颍县,但经常居住地为郑州市金水区,被告周口某县。我们前去郑州市金水区法院立案,不但需要提供居住证,还要提供居住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该证明原告不好开具。遂就去了原告的户籍所在地漯河市临颍县起诉,原告户籍所在地成功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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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包括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如果法院不立案,让其出具不予立案决定书。我相信基本没有法院出具这一文书,因为这是违法的证据。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多个原告一个被告怎么确定管辖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