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怎样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可以委托几次?
医疗事故鉴定不是必须经过两次鉴定,对首次鉴定结论缺乏有效审核机构。在进入司法途径前,如果当事双方对鉴定结论不能达成一致,惟一可行的解决之道就是再次鉴定了。但如果案件进入司法途径,对鉴定结论就应当按照质证程序进行审核。如果当事一方要提请再次鉴定,则需要提供证据证明首次鉴定存在程序上的或者实体上的瑕疵,否则法院不应随便委托再次鉴定。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四十条)。
根据以上的内容来说,也就是说,如果医患双方中由一方对于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不服,是可以申请再次鉴定的。但是,这需要在首次鉴定结果出来的15天以内进行申请,不仅如此,还需要携带好相关的材料,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再次鉴定申请才可以。
不做医疗事故鉴定 保险公司能负责医院理赔吗?
不做医疗事故鉴定,保险公司能够负责医院的医疗费用的赔偿,原因如下,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是有人员受伤这个时候保险公司是根据这个人员受伤在医院产生的多少的医疗费,除了以保外责任的所有费用都要进行正常的赔偿,他首先需要的就是医院的相关的资料,而不是做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司法鉴定后,还能做医疗事故鉴定吗?
1、区分申请的是司法鉴定还是医疗事故鉴定。司法鉴定即是医疗过错和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鉴定;医疗事故鉴定是由医学会做出的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如为医疗事故为几级事故的鉴定。后者鉴定标准高于前者的司法鉴定。
2、若是做的司法过错鉴定,患方若想得到赔偿,需要满足俩个条件:第一,医院有过错。第二,医院的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二者缺一不可。
3、在鉴定的专家会诊阶段,需要患方对医院的过错和因果关系做基本的陈述和合理的怀疑,然后由专家根据双方的表达、病历记载及身体状态的呈现等综合判断。由于只有你的大致陈述,你可以从几个方面着手分析医院的过错:第一次手术的指针;第一次手术的操作方式;术前术后的预防、治疗措施是否恰当;医患沟通方面等。如果请有律师,请与律师多多沟通,以免沟通不畅导致怀疑点的遗漏。
法院为什么在患者医疗损害因果关系明确的情况下,还要司法鉴定?
医疗损害因果关系的确定是很专业的,并非普通人的通常理解,而且确定责任不但要考虑医疗因果关系,还要考虑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甚至刑事案件的刑法因果关系,要确定具体责任,还要考虑医疗责任在最后危害或损害结果的参与度,这些都是很专业的知识,法官并不精通,因此,需要借助有专业知识的专门人员进行区分鉴定,所以,司法鉴定是必须的。
医疗技术本身专业性很强,法官与律师也难说清,而产生医疗事故原因更加复杂,为公正起见,有必要进行专门医学鉴定,方可定责。除非医院有伪造病历行为,伪造病历,直接定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