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怎么办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公司不给咋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单位是必须得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的,那么,如果单位不出具,已经侵害到劳动者的相关权益了,此时,劳动者应该主动维权。
1、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2、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整改,要求其依法及时出具证明,一旦因不出具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可起诉至法院。
原单位的解除合同丢失,且原单位已经倒闭怎么补办?
合同终止以后,如果你原单位已经给你办理了停社保,转移档案等工作,那你现在应该是失业的身份,新的单位只要跟你办正式录用的手续,办理相关的社保手续就可.这其中有:签定劳动合同,办劳动合同备案,去社保办人员增加手续等.不过,以上这些都建立在你原来的单位,已经把你的关系转移出去,且你已经办理了失业手续.
在原单位自离了,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
1、自离,是自动离职的意思,也就是说劳动者没有按规定通知用人单位,而擅自离职的一种行为,既然是自离了,那么劳动合同已经解除;
2、如果需要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可以到用人单位索要,用人单位必须出具,否则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单位的解除劳动证明丢失了,怎么提取公积金?
如果单位的解除劳动证明丢失了,您可以按以下步骤提取公积金:
1.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无业证明》。
2.准备好身份证、社保卡和《无业证明》等材料,并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3.填写提取申请表,提交材料并等待审核。
4.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会将您的公积金款项转入您指定的银行账户。
如果您的单位已经撤销,需要向主管部门申请接管,然后再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
需到原单位重新补办一份离职证明。
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各地都不一样,需以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为准。
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中离职证明大多数公积金管理中心都是需要的,建议可以到原单位人事部门,和人事部领导协商重新开具。
若原单位已不在或者因其他原因补办不了,建议咨询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能够以其他形式提取或者办理转移。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时间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二)提取程序
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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