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夫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离婚后前夫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理)
离婚后男方不履行扶养费义务,女方该如何讨要?
这种情况是我国目前法律不严的后果。对夫妻双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一律枪毙。我国婚姻质量差的是没有结婚必备的品德,担当,责任,养家能力等最基本要求。普遍存在婚前是奴隶,婚后变成奴隶主。男女双不具备上以条件者一律不准结婚,就不会给国家造成孤儿,孤老无人管等一系列问题,恶性循环只会让更多的人对婚姻不负责,也是对国家不负责。
鄙人婚姻登记处工作,回答你的问题。
题主在问题中说的是“扶养”,我个人猜测题主想问的应该是“抚养”。我国法律分别规定了:
1.抚养:指长辈对晚辈应尽的义务
2.扶养:平辈之间应尽的义务
3.赡养:晚辈对长辈应尽的义务
扶养:我国法律规定兄弟姐妹之间,夫妻之间有扶养的义务。但是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会随着婚姻关系的解除自然终止,一旦离婚两人之间就没有了扶养的义务。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有困难的,另一方应予以帮助,但此时它已经不是应尽的义务了。所以如果你想追讨扶养费的话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抚养: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同时法律还规定,夫妻双方离婚,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变,即不管是否离婚,父亲任然是子女的父亲,母亲任然是子女的母亲,其关系并不因离婚而发生改变,且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任然有教育子女的权利。
所以如果你追讨的是抚养费的话,那么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如果对方拒不支付,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
另外抚养还包括祖父母对孙子女的抚养,外祖父母对外孙子女的抚养等。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离婚后男方不履行协议书上给女方的钱,该怎么办?
你好!
你是在法院离婚的还是在民政部门办理的?
如果在法院协议离婚的,那么离婚协议的内容应该写进调解书里了,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是在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只有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法律和实际情况判决,而不是完全根据离婚协议内容判决。
离婚后男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约定,可以由女方凭离婚协议到法院起诉男方维权。 《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双方闹离婚,但男方一直拖着不离,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实际生活中,太多如题主这样的情况,一方要离,一方不愿意离。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既然双方已经经过多次协商,但仍就离婚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题主就只能采用诉讼离婚了。诉讼离婚需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审理离婚案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也就是说进入诉讼程序后,双方还有调解的机会,抓住这次调解机会,题主可以做适当让步,能调解离婚尽量调解离婚。
第二、调解不成,法院依法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核心条件是“感情确已破裂”,这是相当主观的,一般因为家庭琐事引起的夫妻争吵等并不能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只有在有以下情形之一,在调解无效情况下,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按照司法实践惯例来看,若无前述法定离婚情形,第一次都不会判离,不过题主不用气馁,你可以在六个月之后再次提前离婚诉讼,向法院表明你离婚的决心,同时也是作为“感情确已破裂”的参考因素之一,一次不判离,多次总会判离。
诉讼离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双方能协议离婚时最省时省精力的,但若协商不成,也不要因为怕麻烦而不走诉讼离婚程序,毕竟,一直拖着,事情是解决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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