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怎么计算
请问一个原岗位基本任职年限是怎么计算的?
任职年限是指从聘用到现岗位当年起计算的年限,计算办法是年—年+1。相关政策:
1.工作人员所聘岗位是指2006年6月30日在聘(任)岗位。
(是学校聘任了兑现了工资的职务岗位)
2.任职年限计算截止至2006年6月30日。
3.工作人员因调动等组织原因,任职时间有间断,但间断未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其间断的时间,可视作原职务的任职年限,间断了7个月及其以上的,按“去中间,接两头”的办法计算出这次套改工作时的任职年限。
4.技术工人任职年限,从取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当年起计算;99年以前有我校考核认定的从我校认定当年起计算。
5.工作人员由较高岗位聘用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这次套改可将原聘岗位与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工作年限计算公式?
一级建造师工作年限计算方式如下: 工作年限: 是指报名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当年年底。 工作年限包括两点要求,一是工作时间满足要求,一是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时间满足要求。 工作年限计算示例:
1、工作年限包括取得学历前后的年限。 例如本科报考一级建造师,只要有本科学历并且工作满4年即可,并不需要取得本科学历后再工作4年。
2、如果连续取得学历的情况为: 初中>高中>全日制本(专)科,那么工作年限只能从全日制本(专)科毕业年开始算起。
3、如果连续取得学历的情况为: 初中>高中>非全日制本(专)科,那么工作年限可以从高中毕业年算起。可以解释为:高中毕业即参加工作至今,而且在业余时间通过不懈努力取得非全日制本(专)科学历。(以当地政策要求为依据)
4、如果取得学历的情况为: 初中>高中>中断N年>非日制本(专)科,那么同上工作年限可以从高中毕业年算起。(以当地政策要求为依据)
5、如果取得学历的情况为: 初中>高中>中断N年>全日制本(专)科,那么工作年限为N+全日制本(专)科毕业年至今,当然你可能需要开个证明,证明你18岁高中毕业后参加了N年工作。(以当地政策要求为依据) 特别注意: 1、全日制学历只能从毕业后开始计算工作年限(实习期不能计算在内);非全日制学历,如:自考、成考、函授等,工作年限则可以累加计算。 2、非全日制毕业者,部分省份不承认高中学历后的工作年限(有些省份可以),只承认中专学历后的工作年限,需咨询当地考试中心确认,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一个原岗位基本任职年限是怎么算的?
任职年限是指从聘用到现岗位当年起计算的年限,计算办法是年—年+1。相关政策:1.工作人员所聘岗位是指2006年6月30日在聘(任)岗位。(是学校聘任了兑现了工资的职务岗位)2.任职年限计算截止至2006年6月30日。3.工作人员因调动等组织原因,任职时间有间断,但间断未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其间断的时间,可视作原职务的任职年限,间断了7个月及其以上的,按“去中间,接两头”的办法计算出这次套改工作时的任职年限。4.技术工人任职年限,从取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当年起计算;99年以前有我校考核认定的从我校认定当年起计算。5.工作人员由较高岗位聘用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这次套改可将原聘岗位与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用人单位变更前后劳动者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怎么计算?
工作年限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开始起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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