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服务员是否构成劳动关系(饭店服务员是否构成劳动关系纠纷)
- 按日计酬就不是劳动关系吗?员工离职,公司能扣压工资不发吗?
- 请问公司所请的煮饭阿姨算公司员工吗?煮饭阿姨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吗?
- 劳务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属于劳动关系吗?
- 单位被内部承包了员工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 个体工商户和员工之间的关系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要一个准确的回答?
按日计酬就不是劳动关系吗?员工离职,公司能扣压工资不发吗?
谢邀!
实际上这个问题比较尴尬。
因为在制度层面来看,没问题,绝对是劳动关系!公司理应按照相关规定行使相关义务,不得扣押工资不发。
但实际情况却是,发工资的是公司,他们不按章办事,说实话在现在这维权成本高昂的现实情况下,走正规途径基本就别想了,所以他们才这样有恃无恐。所以能做的就是跟他们商量,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把自己该拿的拿到就对了,至于过程自己找合适的方法就是了
不管按照什么方式来计算薪酬,都是劳动关系。
比如在一些快餐店上班的人,不止是按日计酬,更是按时来计酬的。难道这些人和公司之间就不是劳动关系了吗?
甚至包括兼职人员,只要存在劳动合作,照样是劳动关系。
按月计酬和按日计酬,都只是薪酬计算方式和发放方式的不同而已,但是跟企业之间一样是劳动合作关系。
不管是谁都没有权力扣压劳动者的工资。
要是你遇到这样的情况,你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任何能够证明你在这家企业工作的方式,都可以作为申请依据。包括签订的劳动合同、合作协议、之前的工资发放证明、打卡记录等。
请问公司所请的煮饭阿姨算公司员工吗?煮饭阿姨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吗?
应该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公司所请的煮饭阿姨也属于用工,因此煮饭阿姨也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接受公司管理,属于公司员工。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如下: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务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属于劳动关系吗?
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的关系:
1、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交纳社会保险、办理工伤认定和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双方因履行劳动关系发生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必须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
2、劳务派遣单位违法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其劳动报酬。
扩展资料: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单位被内部承包了员工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如果单位被内部承包了员工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仍然存在于原来的单位与员工之间。这意味着,员工的雇佣合同、工资、社会保险、福利等方面的权益仍然由原单位负责。
如果员工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向原来的单位提出申诉或者起诉。此外,内部承包的方式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可能会给原单位和承包方带来法律风险。
对于内部承包招用的人员与公司之间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内部承包不能免除公司的用工责任,公司应依法履行劳动用工过程中的各项义务,如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
单位被内部承包后,员工的劳动关系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而言,员工的劳动关系可能会被认定为:
承包合同约定:如果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事项,并且员工在承包期间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工作职责,那么员工的劳动关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认定。
承包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如果承包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将员工的劳动关系转移至承包单位,并且员工在承包期间继续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工作职责,那么员工的劳动关系应当认定为转移至承包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在承包期间,如果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事项发生变化,应当及时与员工沟通并协商解决,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承包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单位被内部承包后,员工的劳动关系认定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
1. 实际控制权:对于员工的日常工作和职责,控制权在谁的手中是一个重要的认定要素。如果内部承包方在实际上掌握了对员工的指导、监管和管理权,那么可以认定为员工与内部承包方存在劳动关系。
2. 劳动受益方:劳动受益方是指谁从员工的劳动中直接获得经济利益。如果内部承包方是直接从员工的劳动中获益的主体,例如通过收取员工劳务报酬,那么可以认定为员工与内部承包方存在劳动关系。
3. 经济依赖程度:员工对于内部承包方的劳动是否具有明显的经济依赖关系也是认定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指标。如果员工的经济生活主要依赖于内部承包方,并不能自主决定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那么可以认定为员工与内部承包方存在劳动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并且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如果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内部承包方需要承担雇主责任,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保护和待遇义务。如有争议,建议咨询相关劳动法律专业人士。
用人单位承包经营提供下列凭证的能确定劳动关系: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考勤记录;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个体工商户和员工之间的关系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要一个准确的回答?
个体工商户与员工之间属于劳动关系。个体工商户是合法的用人单位,招收的员工也是按照其安排从事工作,接收其管理,受其规章制度约束,按劳取酬,符合劳动部规定的劳动关系成立条件,因此属于劳动关系。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部发(2005)12号)文件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同时具备以下三种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