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没有财产没有孩子坚持离婚好离吗(二婚没有财产没有孩子坚持离婚好离吗女方)

法律答疑 2025-07-15 2
二婚没有财产没有孩子坚持离婚好离吗汇总:
  1. 婚内没孩子,离婚后再婚会幸福吗?
  2. 两个都是二婚,不去办理结婚证,日后分手两人的共同财产怎么分配?

婚内没孩子,离婚后再婚会幸福吗?

幸福不幸福不是看有没孩子的吧!其实能令你有幸福感的自己的是另一半!孩子只是给你们幸福的生活中增添一些色彩而已!

也有很多人是离婚后再婚的,一样过很幸福!毕竟,失去过会更加知道珍惜眼前人!

这个问题,不能以“会”或者“不会”来简单回答,不是非此即彼的问题。我想这样回答你,不管婚内有没有孩子,如果迫不得已需要离婚,以后再婚了有可能获得幸福。属于再婚而获得幸福的例子,在我们的生活中比比皆是,但也不乏很不幸的,因人而异。

如何争取到幸福呢?首先,你要努力调整好自己的心理,前段婚姻既然失败了,在你心里或多或少会留下一些阴影,甚至对婚姻存在疑虑或恐惧,这对新的婚姻生活有可能产生不良的影响,所以不能消极地对待前段婚姻,要进行心理清洗,以“空瓶”状态走进新的婚姻,当然可以理性地总结前段婚姻的教训,包括自己的不足和错误。其次,选择的再婚对象,对你有过婚姻的经历,是否在意,是否发自内心的可以包容。

选对了人,并好好珍惜,用心经营,就可能获得幸福的生活。

孩子,对一个家庭来说很重要。但对情感不合的夫妻来说,有孩子是好事也是坏事。为啥这么说?如果这对夫妻打算离婚,那没有孩子会少些顾虑。如果有孩子,总是要替孩子着想。只要能够忍下去,就不要离婚。孩子需要一个健康快乐的生长环境,这不难理解。

离婚的时候,没有孩子的牵绊会不会更好?只能说,更加方便吧?离婚后,男的再娶、女的再嫁都会少些内心的纠结。否则,总是要想着这个后妈、那个后爹对孩子好不好?和孩子能不能很好的相处?有些人,为了孩子会放弃另一段感情呢。更加,谈不上幸福啦。

如果只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那矛盾会少很多、麻烦会少很多。相对来说,也会幸福多一些。

两个都是二婚,不去办理结婚证,日后分手两人的共同财产怎么分配?

对于这个问题,不论两个人都是初婚,还是都是二婚,只要没有办理正式的结婚手续,双方都是没有形成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属于法律所保护的夫妻关系,所以这种情况下,双方即使同居生活,也依然是属于同居的状态,而不是属于夫妻的状态。

另一种情况就是夫妻双方已经离婚,但是在没有复婚的状态下就有共同生活在一起,同样的道理,这种情况下也依然是属于同居的状态,而不是说婚姻的状态。

所以说要想形成婚姻关系就必须要去民政局进行婚姻登记,否则永远是属于同居。那么这个时候所产生的财产也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就是谁的财产属于谁的,当然,如果有些财产是共同购置的,那么一般情况下也是按份处理,也就是说谁出多少钱就占这个财产的多少比例,而不是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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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登记结婚,婚姻关系没有成立,不产生夫妻的权利义务。在离婚析产上,夫妻离婚后,没有证据证明是个人财产的,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结婚登记,在析产时,要有证据证实哪些属于个人财产,哪些是共同财产,举证责任较重;对于有证据证明属于共同财产的,析产时比照合伙关系处理。

两个都是二婚,走到了一起,没有领结婚证,便过起了夫妻一样的生活。这应该不能称之为二婚,应叫做同居或搭伙过日子。

当家过日子,难免有磕磕碰碰,如果感情破裂,就会导致分手。那怎么去分割财产呢?这就成了二人之间的一大难题。

因为同居和搭伙过日子,不受法律保护,所以靠法院解决是不可能。只能靠两人协商解决。

如果原来有协议,则按照协议内容,通过协商来分割,如果没有协议约定,则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自己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则找一个德高望重的,两方面都认可的人进行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把财产分割清楚。


首先,不管是未婚同居还是二婚同居,只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便没有形成婚姻关系,只能算作同居关系。从1994年开始,民政部发布了《婚姻登记条例》,我们国家便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只有经合法登记的法律婚姻,才是有效的婚姻关系。

《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当然,虽然国家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同居期间所积累的共同财产依然受到法律保护,当解除同居关系时仍然可以就分割财产寻求法律保护。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应当协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便可以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分割。一般来说,同居期间财产也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一样,具有高度的混同特点,很难泾渭分明地说清楚哪些财产属于男方,哪些财产属于女方。因此,法院一般会平均分割共同财产,除非一方有明显证据证明,某些财产是专属于他一个人的。

《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